<ul style="list-style-type: none;" list-paddingleft-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我局于【2023-08-25】作出准予【浙江驰景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代理记账公司名称:【浙江驰景财务管理有限公司】。2.执业证书编号:【DLJZ33108220230007】。3.机构负责人姓名:【何振宇】。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林馨瑜】;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5.专职从业人员3人 ,姓名:【林馨瑜】(身份证号:【331***********9223】)、【董晓岚】(身份证号:【331***********5027】)、【江盈蔚】(身份证号:【331***********0056】)。6.经营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清化路123号金桥众创空间1-29号(自主申报)】。
【临海市财政局】
【20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