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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临海市洛河两侧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开展基本情况调查登记的通告
因临海市洛河两侧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建设需要,临海市人民政府拟对临海市洛河两侧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为准确测算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科学合理制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对临海市洛河两侧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房屋开展基本情况调查登记工作。现将调查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见临海市洛河两侧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公告(临海市洛河两侧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二、调查单位: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三、调查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0日 四、调查要求:调查期间,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上门调查登记,希各被征收人积极协助、配合调查人员做好房屋调查工作。调查时,被征收人应当及时提供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调查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登记工作,确保所有调查情况的真实、有效。 五、调查结果认定: (一)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用途调查登记按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确认。 (二)房屋改变用途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定。 (三)房屋未发证的,按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核验意见确认。 特此通告。
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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