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告(2024年二季度)
根据《2024年浙江省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工作方案》和2024年临海市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名录。2024年我市的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范围:1.城镇污水处理厂12家;2.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设施13家;3.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填埋场2家;4.长江经济带入河入海排污口企业24家;5.不少于5%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21家(前四类除外);6.其他监管需求企业。 按要求,临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重点排污单位中稳定达标企业、建制镇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年开展一次全指标监测;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每季度开展一次相应监测。 2024年第二季度共监测了重点排污单位14家16频次,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4家6频次、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4家4频次、涉重金属行业企业4家4频次、生活垃圾焚烧厂与生活垃圾填埋场2家2频次,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具体名单见附表1。
临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024年7月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