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1/2024-1349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4-06-07 | ||
发布单位: | 杜桥镇 |
【筹资筹劳】2024杜桥镇筹资筹劳政策 |
|
根据杜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杜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九条 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按1工的价格标准筹资,筹资可以分年进行,也可以几年(一般不超过3年)累计筹资; 筹劳标准: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高于5工,出劳或以资代劳由村民自愿选择。 向村民筹资筹劳分摊的最高限额与“以资代劳”不得突破省级规定。村民(社员)代表大会在决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时,应一并讨论决定减免对象。除减免与按规定不需要承担劳务者外,其他村民不得拒绝筹资筹劳。 筹集的“一事一议”资金应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
打印 关闭 |
分享到: |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