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2024年6月3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其他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临海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将不再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临海市公安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