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29/2024-1352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财发〔2024〕2号 | 成文日期: | 2024-01-18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市国资办) |
关于临海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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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海市委、临海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每年3月1日之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本级督察单位。”的要求,现将《临海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专文报送。 临海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6日 临海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临海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和《2023年法治临海建设工作要点》,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贯彻落实《2023年临海市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方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国企”紧密结合。财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将临海市委依法治市办、临海市普法办、临海市司法局编印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发至每个科室和下属单位,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在日常培训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多渠道、多方式全覆盖落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坚持法治思维、筑牢法治防线。全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依法治企工作体系,积极打造国资国企联动的重大法律风险监控防范机制,为市属国有企业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落实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 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财政厅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维护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推进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版(修订)》指标,我局抓好本单位涉及指标,财政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有力。(1)落实推广“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全面推广行政行为码。(2)在本地政府官网公示本单位全部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规范了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同时,行政执法6项相关内容均在网上公示。(3)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执法不作为等没有出现复议纠错。(4)企业有感方面,没有出现重复检查扰企现象。(5)处罚案件法制审核人员按要求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同时,我局对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需要的经费已予以保障,包括按标准必选配装备经费预算等。 3.提前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任务 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强化部门监管意识,根据2023年2月23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等上级通知要求,结合本局实际,起草制定了《临海市财政局2023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和附件1《2023年临海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2023年临海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表》,及时调整了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由原来的3项调整为4项,并对具体计划任务早作部署、预先安排。在浙政钉建立临海财政双随机检查工作群,便于相关科室联系开展日常工作和及时传达跨部门双随机联席会议最新要求。到10月底,实施行政检查40次,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数4个,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完成抽查任务总数5个,任务完成率100%,提前完成全年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符合督查要求,总体情况规范良好。财政局牵头开展2次跨部门联合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达到要求,完成了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任务数。 4.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断〔2021〕2号),全面推进财政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对增量文件等从源头上把好关,对存量文件及时做好清理,从而有效防止涉企政策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1、对增量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今年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有2件(其中一件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文件内容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未违反公平竞争规定。2、对公开招标的具体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根据2023年8月3日临海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印发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指引的通知》,对我局的两个采购项目的招采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内容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或者符合例外规定的,未违反公平竞争规定。(3)对存量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清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财政系统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台州市财政局通知,以及临海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临依办〔2023〕1号)要求,我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存量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和清理,对本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文并在临海门户网站上发布,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5.“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改革 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纵深推进无证明化改革。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认领。全年办理代理记账行政许可10件,其中,告知承诺办件量1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要求,在“审批简化,服务最优、效率提速”的同时,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行政许可审批,使行政许可审批既快又规范。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与合同管理 1.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管理制度,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 加强联合发文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今年局本级共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1件为我局作为主办单位与市经信局联合发文。另有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主办、我局会办的联合发文规范性文件2件。依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建议和督促主办科室主动联系其他部门按规定做好联合发文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上会集体讨论,同时做好整体把关工作,联合发文的规范性文件做到依规办理、程序完备。 2.部署落实两年一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充分征求意见和细致梳理基础上,确定继续有效的临海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33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并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外发布。对由本局负责清理的22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7件提出了已废止或拟废止的清理意见。 3.加强合同管理和监督。按照政府合同管理办法,重点对签订主体、权限、双方权利义务的设置、内容、签订形式、程序的合法性等必备条款进行审核。全年共审核合同21个,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1份。 (四)完善决策程序化,全面规范财政管理决策行为 积极贯彻实施《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有关要求,落实《临海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临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要求。我局所有重大决策都坚持党组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按照提出预案、公众参与、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合法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召集会议、集体讨论、形成记录、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作出,有效防止了越权决策、违法决策,没有出现行政决策内容违法的情形。今年共完成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一件,《临海市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作为我局今年的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于7月完成,文件资料和公布链接列表已报送市司法局,并建立完整档案。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有效覆盖率、合法性审查率和依法公开率达“三个100%”。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制度 我局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制度建设为抓手,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实施,将行政执法监督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长效机制来抓。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现有相关工作基础上,建立执法公示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和执法主体、范围、内容、程序、监督方式等事项公示的标准、规则和工作机制,探索建设统一的执法公示平台,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着力打造“阳光财政”。二是持续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临海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制度,不断完善和规范文字及音像记录,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及时归档,做到行政执法过程公开透明,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责任清晰明确,案卷规范完整,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实现财政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预算保障 一是全面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二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实行收入与支出两条线管理。罚没收入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所需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六)自觉接受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防范化解财政执法风险 1.落实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主动接受人大、监委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 2.加强财政监督和内部控制管理。临海市财政局通过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三个层次,即1+8+X,1个《内控基本制度》、根据《内控基本制度》制定的8个专项风险管理办法、X个各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以建立和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重点防控的政策制定风险、预算编制风险、预算执行风险、法律风险、公共关系风险、机关运转风险、信息系统管理风险、岗位利益冲突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及各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等内控制度为基础,以数字财政建设为支撑,以规范财政业务活动有序运行为主线,逐步拓展至财政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各类权力运行,体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防范、控制、纠正财政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相结合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治理能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及其他风险。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妥善解决行政矛盾纠纷。二是进一步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根据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审理相关工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谁主办谁出庭”制度。建立疑难案件提前参与机制。严格执行复议决定、法院判决文书备案制度,加强对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的监督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团队建设。有效整合我局系统内的法律人才资源,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处理疑难执法案件中的作用;对于共性化问题和执法风险易发点提出解决方案,规范行政执法。 (八)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广大财政干部学习重点内容,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2.多层次开展普法学习和宣传。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强化学习财政法律法规,重点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文件,进一步提高政府预算管理水平。大力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财会监督、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财政制度政策,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为财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此外,我局还开展保密法等主题普法培训,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市普法办组织的2023年8月18日至9月14日“潮新闻”APP参与亚运主题法治有奖答题和宪法、新行政复议法答题活动。 3.结合廉政教育开展普法宣传。我局开展“财学·大课堂”活动,持续擦亮“财韵廉正”清廉财政建设品牌,邀请市监察委领导、台州学院教授就反腐倡廉、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做专题讲座,用生动翔实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开展普法教育。 4.探索专业财政普法方式。我局公职律师参加了省厅公职律师值班群,并参加公职律师专题值班。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短板弱项体现在:一是法治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财政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队伍力量较薄弱,局里从事法律专业人员较少,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经验不够丰富,对相关政策解读不够全面系统;三是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在方式方法上需要增强创新精神,利用法治思维提出更多解决工作难题的创新举措。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国企”紧密结合,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强化对本单位财政法治建设的组织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积极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组织制定《临海市财政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对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事项要求做到应审尽审。落实大综合一体化和双随机、一公开任务,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上新台阶。 三是深入落实普法宣传。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组织干部参加“12.4”宪法日活动和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全面提高行政质量,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是推动破解法治工作难题。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课题研究,调研成果入选《浙江省财政系统法治建设典型经验汇编》。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财政建设新突破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化为抓手,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 进一步探索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管理制度,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发布、备案、清理工作环节,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管理工作。 (三)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工作 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 (四)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 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3号)和中共临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对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做到应审尽审,通过法律顾问律师、公职律师参与审查,提高合法性审查水准,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 (五)强化执法监管平台应用,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随着“互联网+监管”平台深化应用,根据上级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各项要求,推进执法监督管理,降低执法风险隐患。提升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事项,实现各项执法指标率全达标。 (六)加强“八五”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继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主要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体财政干部的法治工作水平,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二是积极开展全方位多方式的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普法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参与“12.4”宪法日、浙江法制宣传月等活动,精心组织送财政法规、政策到社区、到企业等各项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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