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小结
为持续规范和整顿我市药品流通领域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根据台州市局《台州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通知的要求,临海局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行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一是专项检查与联合执法“联动”。联合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行动与药品安全巩固提升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同时协同卫健、医保、公安等部门,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共同监管,切实降低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乡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零售药店、基层卫生室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核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 类激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生物制品、疫苗等特殊管理药品和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进销存台账信息,保障特殊药品进销存一致性和管理规范性,查看处方药、网销药品销售情况,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522家次,发现问题97个,均已整改完毕。 二是源头整治和风险隐患“联控”。严格执行批发企业与连锁总部半年度检查及特殊药品批发企业每季度检查制度,重点检查辖区内批发企业及连锁总部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证照、挂靠走票、向无资质单位销售、虚构药品销售流向、违规经营特殊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缺陷闭环,从源头把控药品安全隐患。行动开展以来,对6家批发企业和两家连锁总部共检查21次,检查覆盖率100%。 三是法律宣贯和企业自查“联用”。通过组织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医务和工作人员参加《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要求相关单位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药品购销存运使用各环节的安全保障力度。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各类培训会议17次。同时严格落实企业定期自查制度,对于药品经营和使用企业,对照行动中整治提升重点逐一 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形成自查与整改报告,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及时上报,与监管部门实现信息实时互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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