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 协助局长负责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局长负责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复评、5A城市复审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综合查一次”等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普法教育、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审核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执法业务指导协调、案件查处、违法建设、食品安全、犬类管理、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建筑垃圾管理、非机动车营运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时段、重大活动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等保障工作。 分管法制科、综合协调科(大队综合室)、机动中队。 联系古城街道、大洋街道的综合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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