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4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0〕3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科教〔2023〕6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浙财科教〔2023〕59号)文件精神以及2022年11月6日临海市十七届政府第10次会议纪要内容,结合各学段上报的学生资助情况,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各学段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处理。 临海市财政局 临海市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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