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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门港铁路栈桥二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31 16:01浏览次数:字号:[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下列拟申请海域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31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临海市人民路299号国土大厦 联系电话:0576-85932523 邮编:317000

报告书名称编制单位用海主体用海位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面积(公顷)
头门港铁路栈桥二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头门岛海域路桥用海透水构筑物3.4570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31日

头门港铁路栈桥二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_公示简稿5-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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