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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79/2024-1347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汇镇委〔2024〕15号 成文日期: 2024-04-17
发布单位: 汇溪镇
中共汇溪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汇溪镇2024年深化平安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24-05-29 11:20
  • 来源:汇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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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属各有关单位:

《汇溪镇2024年深化平安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镇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汇溪镇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关于印发《汇溪镇2024年深化平安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上级平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深化平安单元建设,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推动我镇全领域“本质”平安,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幸福感,结合我镇平安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循迹溯源,贯彻200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大洋社区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基础实、基层优、本质安”为目标,健全村级治理体系、提升村级治理能力,强化矛盾纠纷和初信初访前期化解,全力防范和应急处置各类案(事)件,为平安临海、平安汇溪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村”建设,实现村级治安案件数、交通事故数、信访量有效下降,创建一批无刑事、无“黄赌毒黑”、无电诈、无邪教、无扰序信访、无亡人事故、无群体性事件的平安村,助推汇溪镇在平安建设上走在前列,为临海“平安连创”夯实基层基础。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平安村建设组织体系

汇溪镇平安建设联席会议为辖区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指导村级平安建设。各村应当设立平安建设协调小组,协助汇溪镇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汇溪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平安驿站和网格等要发挥职能,服务平安建设。

1.汇溪镇平安建设联席会议。汇溪镇平安建设联席会议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召集人,党委分管政法副书记为第一召集人,党政班子成员(含警务站站长)和机关各业务办公室、政法机关派驻单位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辖区平安建设形势分析研判,落实维护政治安全、治安安全、经济安全、生产安全、生态安全、食药品安全、公共安全和加强基层治理等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督促推进全领域平安建设,汇溪镇平安建设联席会议每月召集一次,遇重大维稳安保时期和突发案(事)件,可随时召集。汇溪镇平安法治办负责辖区平安建设日常工作。

2.村级平安建设协调小组。村级平安建设协调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村两委班子成员、各支部负责人和妇女、共青团、民兵、老年等组织负责人等为成员,负责辖区矛盾纠纷化解、治安秩序管理、交通安全管理、风险隐患排查、平安法治宣传、群众教育管理和应急处突等工作。协调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遇重大维稳安保时期和突发案(事)件,可随时召开。明确由村党组织副书记负责平安建设日常工作。

3.汇溪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平安驿站和网格。汇溪镇综合信息指挥室是汇溪镇平安建设的核心中枢,其中平安法治平台负责指挥、督导、考核辖区平安村建设和指导其他平安单元(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工地等)建设。平安驿站是辖区平安建设的工作平台和场所,入驻各级治保调解力量,发挥信息收集、矛盾化解、群众接访、平安宣教、文体活动等主要功能。村级工作网格(微网格)是平安单元建设的工作底座,网格团队负责辖区矛盾纠纷和各类风险隐患排查以及前期化解、整改工作。

(二)激活村级治保调解组织活力(“两会”)

各村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视加强平安建设工作基础,激活村级治保调解组织活力,依靠基层群众力量,高质量建设平安村。

1.村级治安保卫委员会。各村应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下称“治保会”),并在汇溪镇和辖区警务站指导下进行工作。治保会主任由村主职干部(村党组织书记、主任或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担任。治保会设委员3-9名,由村干部、民兵连长、党员、村民代表、交通安全劝导员等人员组成,并建立巡防应急队伍、帮扶教育队伍和平安宣传队伍。治保会主要负责制定年度巡防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点位开展治安巡逻,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公共秩序,防范违法犯罪;开展平安宣传和群众帮扶教育工作;参与突发性事故、自然灾害等前期应急处置工作,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驻村干部、驻村民警要指导并参与治保会工作。

2.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村应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委会”),在汇溪镇和司法所指导下进行工作。调委会主任由村主职干部(村党组织书记、主任或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担任。调委会设委员3-9名,由村干部、调解员、各级“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乡贤等人员组成,并建强调解队伍,有条件的村可配备专职调解员,调委会成员应覆盖到各自然村,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自然村设立调解小组。调委会主要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防范“民转刑”案件发生。山上片7个村可依托平安驿站,多村联建调解工作站(室),建议聚贤村、仙人桥村、善家洋村、天门村联建,孔丘村、联峰村、山安村联建。驻村干部、驻村民警要指导并参与调委会工作。

(三)建强村级平安建设工作队伍(“四队伍”)

各村要建强巡防应急、矛盾调解、平安宣传、帮扶教育等四支队伍,全面提升村治理能力,切实维护辖区平安稳定。

1.巡防应急队伍建设。村级巡防应急队伍原则上按照不少于常住人口数2%的力量进行配备。巡防应急队员应符合遵纪守法、甘于奉献、听从指挥、身体健康等基本条件,由各村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民兵、团员、村民代表、交通安全劝导员、志愿者等人员中选聘。巡防应急队员在治保会领导下,按照巡防工作方案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群众安全感;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交通安全管理;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配合辖区平安宣传工作。遇大型群众活动和上级部署,应增加巡防频次。巡防应急工作经费由各村制定标准,在村级集体经济中支出。巡防时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或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由市镇两级进行奖励。汇溪镇平安法治办、警务站负责村级巡防应急工作业务指导和培训。

2.矛盾调解队伍建设。各村应设调解员(专、兼职)1-3人,辖区实住人口2000人以上或各自然村相对分散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调解员由各村聘请公道正派、善于思想工作、具备一定的法律和政策水平、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在村级调委会领导下,主要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汇溪镇平安法治办、司法所负责村调解员工作业务指导和培训,各村按规定落实调解员误工补贴或“以奖代补”待遇。

3.平安宣传队伍建设。各村要组建以党员、专(兼)职网格员、交通安全劝导员、老年人、妇女和志愿者为主要力量的平安法治宣传队。平安法治宣传队在村级治保会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和根据本地群众实际需求,按行业(领域)建立宣传小分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治安处罚法》《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反电诈、反邪教和防火、防“黄赌毒”等宣传教育,突出老年群体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教育,突出未成年人的防溺水、防欺凌教育,全面提升各村群众的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汇溪镇平安法治办、镇属相关部门负责各村平安法治宣传工作业务指导和培训。

4.帮扶教育队伍建设。村级帮扶教育队伍主要由村干部、驻村干部、驻村民警、医护人员、社工、网格员和社会组织等力量组成,具体按相关规定确定队伍人员。帮扶教育工作在村级治保会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工作规范,重点加强邪教人员、居家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长期信访人员和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的家庭困难帮扶救助和思想教育工作,促进其身心健康、文明守法生活。汇溪镇平安法治办、镇属相关部门负责指导村帮扶教育工作业务指导和培训。

(四)完善村级平安建设工作机制

汇溪镇将加强对平安村建设的工作指导和协调,注重在风险源头防范、日常定期研判、工作督导考核、人员队伍激励等方面开展探索创新,不断完善村级平安建设工作机制。

1.民主协商制度。各村要按照《浙江省村级议事协商规范指引》,深入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工作。要发动群众代表和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通过增强提高村务决策的民主性,有效降低不稳定风险;在协商过程中开展讨论和意见征求,通过提高村务决策的科学性,在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在决策事项办理中加强群众监督,通过提高村务执行的公开性,增强村级组织的自治能力;通过议事协商民主的规范建设,持续拓宽群众参与村级治理的渠道,全面形成群众协商、群众自治、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2.会商研判制度。村级平安建设会商研判会议由协调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主持,原则上每月一次开展会商研判,驻村干部应到会指导。在听取治保会、调委会就巡防应急、矛盾调解、平安宣传、帮扶教育等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对涉及平安建设的重点人、重点事和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开展会商分析,提出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和时限。

3.工作督导制度。根据“平安村”评审标准(附件1),汇溪镇将坚持目标导向,建立村平安建设任务清单、负面清单和追责清单,每月分批组织工作督查、每季分批开展干部述职,重点检查督导平安村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机制运行和工作成效等情况。

4工作问效制度。村级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村主职干部季度擂台赛和年终述职评议内容,列入村两委班子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与村干部工作报酬挂钩。按照《临海市“平安村”评审标准》,每年对工作优秀、年度评审得分靠前(不超过30%)的村,落实绩效奖励和个人奖励;对年度评审得分靠后(不少于1个)的村和取消平安村参评资格的,取消综合类先进集体评比资格,并以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挂牌整治、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问责,村主职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对参与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人民调解等工作的人员,按照《临海市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以奖代补”实施办法》(临政法〔2019〕46号)、《临海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临司〔2022〕23号)等有关规定落实政策待遇;对在平安村建设中表现积极、工作突出的个人,可优先推荐加入“青领工程”,村级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

5.设立平安建设基金。汇溪镇将成立平安建设工作基金,主要用于平安建设、安全稳定专项工作和“平安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激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平安村”建设是夯实平安建设根基、提高平安建设质效的重要工作举措。各村要及早谋划,将平安村建设内容依法纳入村规民约。

(二)及时动员部署。各村于4月26日前填报“两会四队伍”人员名单登记表(附件2),并反馈至平安法治办徐家明处。按照《平安村评审标准》,汇溪镇将于7月底、12月底完成半年度、年度评审工作,届时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复核。

(三)重视典型培育。各村要学典型、创经验、争先进,树立具有汇溪特色的平安创建品牌。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基层群众对“平安村”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


附件:1.临海市“平安村”评审标准

2.人员名单登记表


附件1

临海市“平安村(社区)”评审标准

序号

项目

评定指标

镇街评定

市级部门

审核

1

矛盾化解

(15)

(1)每月未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的,每次扣2分;排查后未跟进调解工作的,每起扣2分;

(2)全年矛盾纠纷累计化解数占比低于6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

(3)发生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引发治安、刑事案件的,每起分别扣2分、5分;

(4)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的,此项不得分。

平安法治办

警务站

司法所

政法委

公安局

司法局

社会治理中心

2

信访秩序

(10)

(1)信访人违反《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到临海市、台州市和省级以上机关部门滋事扰序、缠访闹访的,每次分别扣1分、3分、5分,在重大敏感时期发生的加倍扣分;村组织和网格事先掌握情况并及时上报信息的,减半扣分;

(2)当年度无临海市级以上信访件的,加2分。

平安法治办

信访局

3

治安安全

(15)

(1)发生“两抢”、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十万元以上入室盗窃案件、五十万元以上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每起扣2分,发生网格员、村干部等被骗案件的,每起扣5分;

(2)村群众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每1人次扣1分(年度内撤销刑事强制措施的除外);

(3)社区矫正对象因违规违法被依法收监执行的,每发生一起扣3分;

(4)发生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的,每起扣3分;

(5)吸毒人员因复吸被查处的,每查处1人扣1分,在查处前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镇(街)禁毒办的不扣分;

(6)未建立治保会和巡防应急队伍的,此项不得分。

平安法治办

警务站   司法所

公安局

司法局

卫健局

4

交通安全

(10)

(1)辖区群众发生有责亡人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每起扣2分;涉及二、三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摩托车等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的,加倍扣分;

(2)未开展日常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的,加倍扣分。

警务站

公安局

5

消防安全(10)

(1)发生民房、九小场所火灾事故致人伤亡的,每起扣2-5分;

(2)未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和日常巡防的,扣2分。

平安法治办

应急办

消防工作站

应急管理局

消安委办

消防救援大队

6

精神障碍患者管控

(10)

(1)未成立“精防”小组、未明确职责分工的,扣2分,未建立“关爱帮扶”(六人小组)并按要求落实责任的,每发现1次,扣1分,每重复发现1次,加扣2分;

(2)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造成人员伤亡的,致人轻伤的每起扣3分,致人重伤的每起扣5分,致人死亡的每起扣10分。

平安法治办

卫健局

7

社会安全

(10)

(1)辖区内发生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主动发现并报告的不扣分),导致人员死亡的,每死亡1人加扣5分;

(2)新增邪教人员的,每人扣2分;发现有邪教人员非法集聚活动的,每次扣5分,主动报告的不扣分,举报线索有效并被成功打击的,加2分;无邪教人员的加1分;

(3)发生未成年人溺水死亡事件的,每死亡1人扣事发地5分;

(4)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扣5分,及时上报的,减半扣分。

平安法治办

警务站

政法委

公安局

教育局

市场监管局

8

基层治理

(10)

(1)网格工作被市级文件通报的,每次扣1分;

(2)村因平安建设突出问题被县、市、省级有关部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的,每项分别扣2分、5分、8分,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可减半扣分。

平安法治办

应急办

警务站

社工部

公安局

应急管理局

9

平安宣传

(10)

(1)主要公共场所未设立平安宣传栏的(村级至少1处,社区至少2处),扣3分;专栏信息未及时更新的,发现一次扣1分;

(2)抽查发现未开展平安建设入户宣传活动的,每发现一户扣0.2分;

(3)“平安三率”测评(电话或实地),测评结果低于全市平均数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4)未按要求开展法治宣传和消防、交通、反电诈、反邪、防溺水等领域平安宣传的,扣2分。

平安法治办

政法委

10

附加分

(1)按要求开展平安驿站建设的,加2分;平安驿站作用发挥成效明显的,加2分;

(2)村平安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做法,受临海市、台州市和省级、国家级领导批示肯定、发文推广、命名表彰的,分别加4分、8分、10分,被媒体宣传报道的,分别加2分、4分、6分;

(3)所属网格员被评为省、台州市优秀网格员或临海市四星级以上网格员的,每人加3分、2分、1分;

(4)被推选为临海市级以上现场会、观摩点或在大会上作经验介绍的,加4分。

平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委建设平安临海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

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平安村认定:

(1)发生命案的;

(2)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含消防、交通)或公共安全事故的;

(3)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

(4)村两委班子成员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其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形。

镇街各相关单位

各相关单位

备注:1.“平安村”评审分值为100分。

2.辖区群众,指户籍在该村和外来人口登记在本村的人员。

3.“租赁房屋”包括出租房屋、单身公寓、长租公寓等。

4.评定指标由市级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2

村平安建设协调小组名单

职务

姓名

人员身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备注:在村内担任职务的,身份填写职务,未担任职务的,填写相应岗位、职务,如市党代表、镇人大代表、乡贤等。

村治安保卫委员会名单

职务

姓名

人员身份

主任



委员











……


备注:在村内担任职务的,身份填写职务,未担任职务的,填写相应岗位、职务,如村民代表、党员等。

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单

职务

姓名

人员身份

主任



委员









……


备注:在村内担任职务的,身份填写职务,未担任职务的,填写相应岗位、职务,如人大代表、党代表、法律工作者、乡贤等。


村巡防应急队员名单

常住人口:        (队员数不少于常住人口2%)  

成员

姓名

人员身份

编组情况

队长




队员





































……



备注:在村内担任职务的,身份填写职务,未担任职务的,填写相应岗位、职务,如党员、团员、志愿者等。


村调解员名单

成员

姓名

人员身份

备注

专职调解员




























……



备注:在村内担任职务的,身份填写职务,未担任职务的,填写相应岗位、职务,如党代表、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乡贤等。


村平安宣传队员名单

成员

姓名

人员身份

编组情况

队长



法律宣传

队员



交通安全



消防安全



防盗防溺水



反电诈



按需求编组










……



备注:在村内担任职务的,身份填写职务,未担任职务的,填写相应岗位、职务,如党员、团员、妇女和老年志愿者等。


村帮扶教育队员名单

成员

姓名

人员身份

编组情况

负责人




队员



邪教人员帮扶



精神障碍患者帮扶



社区矫正对象帮扶



刑满释放人员帮扶



长期信访群众帮扶



未成年人帮扶



按需求编组




……



备注:在村内担任职务的,身份填写职务,未担任职务的,填写相应岗位、职务,如驻村民警、医护人员、社工、网格员、党员、团员和志愿者等。

汇镇委[2024]15号关于印发《汇溪镇2024年深化平安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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