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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政策】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海市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的若干意见
  • 日期: 2024- 05- 28 10: 25
  •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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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临海市创新现代化农事服务改革富农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聚焦推动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创新现代化农事服务改革,以切实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效率为导向,变革重塑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现代化农事服务促共富新样板,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锚定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建设目标,聚焦共同富裕大场景下的乡村振兴,以“创新现代化农事服务,打造改革富农样板”为主题,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农户自愿,推进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按照“四统一、六共享”的要求整合建设一批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培育农业服务性大产业,引领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绿色化,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打造现代农事服务改革富农示范样板,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贡献“临海”力量。

(二)基本原则。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主体参与、整体推进”的原则,大力培育服务主体,积极创新服务机制,重点扶持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示范性农事服务站点项目建设。

(三)主要目标。力争经过三年建设,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化、信息化、市场化水平显著提升,对现代农业的支撑功能和联农带农作用明显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发展成为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服务专业、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推动培育一批在全省知名的“浙江农事”服务品牌,为农业现代化先行提供强劲动力。到2025年底,形成4个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6个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为基点,50个示范性专业农事服务站点为配套的农事服务矩阵,实现5km现代化农事服务圈。

二、主要任务

(一)设立市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专项资金。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培育、发展一批以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服务为重点,集成式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现代化农事服务综合体。

(二)落实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用地。将农事服务用地纳入用地规划,争取每年安排用地指标专用于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落实农事服务中心用地需求46亩。试点利用乡村集体建设用地,引导村集体和农户盘活并使用已有的闲置宅基地用于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鼓励整村土地长期流转,促进农事服务用地规模化。

(三)推进农事服务数字化应用。创新开发“临海农事”数字化应用平台,集成提供农田墒情、病虫害预警检测、农技服务、农资配送、农产品网上直播等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数字化服务。建设内容包含服务场所、数字化服务应用及配套的农田墒情、病虫害预警检测等设备。鼓励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示范性农事服务站点通过平台线上线下双轨运营模式,实现“线上下单+线下上门”服务。

(四)制定临海农事服务标准规范。明确水稻及西兰花、柑橘特色产业农事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装备配置要求,制定《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建设规范》标准规范。围绕服务规范化,研究制定《水稻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西兰花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柑橘产后处理服务规范》等标准规范,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方式、服务要求和服务质量控制、评价和改进要求,以标准化助力农事服务中心治理现代化。

三、扶持体系

(一)支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

1.支持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优先争取省农业“双强”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对列入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给予最高250万元市级配套补助,各级财政补助总额以项目总投资的60%为限。

2.支持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对列入省农业“双强”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市级配套补助,各级财政补助总额以项目总投资的60%为限。对未列入省农业“双强”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同时符合浙江省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认定标准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的60%予以地方补助,单个建设主体最高补助300万元。

(二)支持示范性农事服务站点建设。

1.水稻工厂化育秧(服务)中心建设。支持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建设,对建设播种生产车间、催芽室,购置育秧设施及配套设备,按照项目总投资的6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水稻工厂化育秧(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后,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年供水稻秧苗能力不低于20000亩次。

2.柑橘产后智能分选服务站点建设。支持柑橘主产区提升柑橘产后智能分选服务能力,建成5—9家柑橘产后智能分选服务站点。对购置柑橘产后智能分选机械装备,按实际购机总额的30%—50%予以补助,单个购置主体最高补助60万元。

(三)支持开展水稻育(供)秧社会化服务。支持年育(供)秧能力不低于10000亩次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站点)开展社会化服务。对购买50亩次(含)以上叠盘暗出苗成品秧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与70元/亩补助。

(四)支持开展水稻生产托管服务。鼓励村镇通过土地整治,整村流转、田地置换等方式集中土地,支持符合条件的村镇开展水稻生产托管服务,不断提升对低收入农户的农事服务覆盖率。通过星级认定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为申报村镇的低收入农户无偿提供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水稻生产托管服务,给予1000元/亩补助。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同机制,统筹跨部门跨领域资源和力量,加大综合集成力度,抓好协调推进。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统筹,市财政局要加大涉农资金投入和整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指导落实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用地空间,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各镇(街道)要抓紧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路线、时间表,清单化、体系化推进任务落实。

(二)优化服务管理。落实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功能定位、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标识管控”四“统一”的要求。严格规范新建农事服务中心的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长效运营机制和动态反馈机制,及时调整政策导向。

(三)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创新谋划活动载体,对临海市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全方位宣传展示,提升群众对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的知晓度、参与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2023年12月29日起开始施行。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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