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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步走”推动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
  • 发布日期:2024-05-27 14 : 36
  • 来源: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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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全面推进临海市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近日,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联合印发《临海市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全省首个正式发布细则的试点地区,做到以细则为纲领明确方向。

    厘清权属关系。《细则》厘清了市域内水利工程上的土地及其建筑物(构筑物)、水域部分的权属关系,尤其针对权源依据不全等历史遗留问题,细化了解决路径,减少因权属不明引起的争议。

    规范登记流程。《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全市水利工程登记对象及范围、登记责任主体及职责、登记权利类型、登记流程等内容,重点对登记流程中的地籍调查、权属确定、不动产登记申请、不动产核准登记及颁证、变更及注销登记等环节操作要求进行明确,使登记过程更加标准化和透明化,为后续的发证工作提供了指引。

    坚持以点带面。《细则》明确市域范围内水库等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对象,对于市域范围内权属清晰、符合登记条件的水库等水利工程尽快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以点带面,进一步拓宽山塘及规模以上水闸、泵站、堤防、海塘等水利工程确权颁证面。

    盘活水利资产。通过办理水库、山塘等不动产权证,明晰工程所有权归属,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管护责任,赋权释能,盘活资产,基本形成权属清晰完整、管护责任落实、经营活动规范的水库工程管理体制,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新农村建设盘活资产,助力富民增收。

    下阶段,临海市水利局将对照《细则》开启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以水库先行推动其他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完善确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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