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告(2024年一季度)
截至3月底,2024年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尚未下达,第一季度的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仍按照《2023年浙江省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工作方案》和2023年临海市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名录开展。2024年我市的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范围:1.城镇污水处理厂12家;2.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设施13家;3.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填埋场2家;4.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企业11家;5.不少于5%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前四类除外);6.其他监管需求企业。 按要求,临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重点排污单位中稳定达标企业、建制镇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年开展一次全指标监测;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每季度开展一次相应监测。 2024年第一季度共监测了重点排污单位13家17频次,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11家15频次、生活垃圾焚烧厂与生活垃圾填埋场2家2频次,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具体名单见附表1。
临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024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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