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俊豪机械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取水户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贵公司申请不再取水,现注销贵公司的《取水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临海市水利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