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6日至7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聚焦突出问题,明确目标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查问题、找根源、定措施,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迅速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反馈意见和领导讲话精神,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研究制定方案、工作台账、任务分工、整改措施等各项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实施。先后两次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层层传递压力,统一全局思想,增强党员干部对巡察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局党委书记侯大剑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并郑重表态,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一项不漏地认真抓好整改。一是照单认领,不回避、不敷衍、不推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二是对号入座,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从主观找原因,从自身找不足,从思想根源找差距,敢于动真碰硬抓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啃下一堆“硬骨头”、解决一批“老大难”。三是深刻反思,站在对党负责、对单位干部职工负责、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发展负责的高度,以知错就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牵头召开局党委会逐条讨论、剖析原因、明确措施,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42个问题,按照“即知即改、限期整改”的要求,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同时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做到反馈意见整改零遗漏、全覆盖。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4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0个,正在整改2个,具体为①“牵头处置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不够有力”问题: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城镇范围内部分自建房、集资房、安置房以及古城保护区范围内改造后的危旧房等历史遗留发证难问题,局党委计划会同市建设局修改完善《临海市城乡危险房屋治理改造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巡察反馈指出的发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②“编外用工招聘使用不够规范”问题:局党委于2023年1月起暂停招录编外人员,待市委统一部署后,继续开展清理、调整工作,确保及时完成整改。 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9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9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协同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对违规违纪的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并全部处理到位。新制定制度6项,修改完善制度6项,并收回清退相关违规资金。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事项完成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围绕‘国之大者’,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绿色矿山创建成效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会同镇街加大政策处理力度,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快进度、强化后期管护。二是2022年绿色矿山“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后续将主动做好绿色矿山质量再提升工作。 (2)针对“林业绿色生态建设巩固提升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松材线虫病防治方面,全市新一年度松材线虫病集中清理疫木招标工作已全面完成、中标单位已全部进场,可在省定目标3月底前完成清理任务,并出台《疫木加工企业监管制度》《疫木焚烧处理规范流程》两个管理制度。二是实行周报制度,指导镇街及时完成集中清理疫木招标工作。三是国土绿化方面,2023年已超额提前完成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五年任务(2020-2024年),超额完成年度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和年度油茶造林任务,已高效完成了阶段性整改目标。 (3)针对“海洋开发与生态修复工作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我局需在台州湾经开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同时,加快项目用海开发,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工作和项目报批工作。二是加快已出让项目的建设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工建设,并加快推进填海验收工作。三是加快已立项生态修复项目的施工进度,督促尚未立项的项目尽快立项,确保按照任务时间表,完成每个年度的任务数。四是按照《临海市养殖用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批监管机制和技术监管体系,确保养殖用海规范审批和使用。 2.关于“围绕‘省之要者’,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政策红利直达快享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出台《临海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等惠企惠民政策,主动做好工作培训和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继续加强走访调研,适时出台更多的创新性、突破性政策。 (2)针对“推进流程再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空间性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将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有机结合,共同运用空间治理平台的矢量空间基础数据,强化多规合一。二是做好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持续深化应用和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工作推进和贯通应用,推进用地用海用林项目全流程审批,最终实现“一码管地、码上通办”。三是目前已完成“农民建房一件事”、用地预审与选址“六审合一”等事项改革,并与建设部门共同完成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不断简化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实现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网办,开展“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其他事项网办等工作,实现“一网通办”,同时继续推进“不动产智治”应用,提升数据质量,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3)针对“破解企业和项目诉求难题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通过消化批而未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做好建设用地复垦、低效用地改造,争取省政府激励获取更多新增建设用地奖励指标。二是积极引导建设项目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三是配合市发改局做好项目包装,重点项目争取纳入国家用地保障、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用地奖励指标,减轻地方用地指标压力。四是配合建设部门全面推行“拿地即开工”改革,做好前期规划方案编制、材料组件等工作,在土地出让前完成规划方案预审查。 3.关于“围绕‘市之重者’,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认真核查基层反馈的矢量数据等资料,经套核后向对方反馈确认,避免产生坐标偏移等基础性错误。二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通过专家部门会议、市领导专题会议等形式,确保市域城镇空间布局更科学,空间功能结构更合理,资源利用更有效,并及时向上级提交国土空间规划报批成果。本轮国土空间规划上级下发我市新增用地指标有限的情况下,已着重考虑村庄发展,在保障村民建房的同时统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针对“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年谋划的项目正有序推进并陆续入库产生指标,已完成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倒挂和指标外欠问题。二是加强土地征收政策宣传、土地权属调查,严格执行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监管常态化机制,切实降低信访隐患和涉诉风险。三是督导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做好矿地综合利用政策处理等前期相关工作,争取在前期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上报采矿权出让方案,三个月内完成采矿权挂牌出让。 (3)针对“推进‘节地增效’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历史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确保全年消化处置09-22年批而未供土地1222亩以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900亩以上,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1000亩以上。二是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排摸以及2023-2027年成片开发改造专项行动,出台《临海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三是针对现有的垦造耕地后备资源,督促镇街加大政策处理力度,最大限度地将现有的耕地潜力纳入土地整治范围,进一步向上争取政策,尽力提高耕地后备资源数量。 4.关于“围绕‘域之急者’风险隐患防治体系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1)针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全市13个治理工程,我们逐宗分析原因、明确推进节点,落实专人跟进巡查,强化沟通指导,督促镇街及施工加快项目治理进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对全市 227 个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已做好风险管控提级扩面,印发了《关于扩大 6 号台风“卡努”影响期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范围的通知》,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针对“森林防火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经三重一大会议研究讨论,今年已建设消防水桶130个,防火标志898个,并落实相关经费,继续增加采购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督促各镇街在关键入口和重要区域及时进行安装。二是全面发动护林员进行护林巡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防火意识。三是出台《临海市护林员管理办法》和《临海市护林员管理考核细则》,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落实护林员防火责任,降低森林火情火灾隐患。 (3)针对“信访矛盾化解能力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攻坚行动,努力消化历史遗留问题,依职责将相关违法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降低土地、规划执法类信访占比,做好信访群众的解释工作,化解矛盾。二是积极与各级法院行政庭和司法局在业务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沟通,共同探讨争议化解的工作方式、方法,降低败诉败复风险。三是严格落实各基层所初信初访“两见面一到场”制度,做到初次信访事项实体化解。 5.关于“围绕‘民之盼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农村回迁安置专项整治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农村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方案狠抓落实,会同市纪委、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进行多方面督查协商,对难点、痛点再施策。二是加强同上级部门的协商,针对安置过程中确因政策限制等原因导致的未安置情况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处理,同时加强同市督察室等相关单位的联系,对未安置情况进行通报晾晒。 (2)针对“牵头处置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城镇范围内部分自建房、集资房、安置房,参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自然发【2021】1号),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此类历史遗留问题。二是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城镇范围内部分自建房、集资房、安置房以及古城保护区范围内改造后的危旧房等历史遗留发证难问题,局党委计划会同市建设局修改完善《临海市城乡危险房屋治理改造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巡察反馈指出的发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对农房确权工作中,不符合临政办发[2018]57号文件规定的补办条件的,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处置力度。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未压紧压实”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临海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临自然资规党〔2023〕30号),进一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听取分管线“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督促科室站所负责人履行好主体责任。二是以开展“五个一”警示教育活动为抓手,督促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廉政约谈,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地见效。三是根据省厅要求,印发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和任务分工文件,持续深化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开展全系统干部教育整顿月活动。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在全系统开展以“五个一”为重点的警示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全系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2)针对“廉政风险防范不够严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11月底已全面完成全系统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共排查风险点208个,逐一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64条。二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对接配合,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开展常态化督查。对派驻纪检组提出的监察建议,第一时间召开局党委会,深入查摆问题,专题研究整改举措。三是督促相关科室加强对中介机构管理,签订《中介机构廉洁从业承诺书》20余份。四是已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全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到位。 (3)针对“纠治‘四风’不够有力有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干部队伍作风教育整顿。出台《临海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印发关于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书》反馈问题和建议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干部教育整顿工作。二是通过明察暗访,持续开展纠治“四风”。对照纪检监察建议,由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联合开展机关效能检查。三是加强廉政教育,通过个别谈话、召开警示大会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2023年12月4日召开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通过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方式,教育全系统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和各项规章制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2.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收回2022年度工会违规发放的预付卡;二是加强对加班夜餐费在申报及审批环节的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管理制度执行。三是加强资金结算监管,对于古树名木保护工程项目采取“一树一策”方式,按照“一树一合同”展开救护。四是加快工程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五是加强财政资金预决算绩效管理,准确合理设置项目核心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产出数量指标或效益指标并具体细化量化,体现项目具体产出和效益;客观分析项目执行存在的问题,加强项目的管理,全力推进每个年度的项目进度同时加快项目资金结算,提高资金执行率;规范项目资金核算,使项目资金的核算反映实际发生的项目情况;对下属各单位财会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和政策培训,提高管理效能。 (2)针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公务接待,下属事业单位将严格按照《临海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二是规范差旅费报销,已全部收回多报销的差旅费,下属单位将严格按照《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要求执行。三是规范公车维修,已于2023年3月制定临自然资规发(2023)12号《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行整改,目前已落实测绘院的公车在公车维修定点机构进行维修。 (3)针对“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与车管所对接,对相关已转出转入的公车出具证明材料报市国资办予以核销或补登记相关台账。二是收回出租办公场地,并收取租金欠款。三是2021年采购的部分办公设备、家具已在资产云系统上进行登记入账。四是下属事业单位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规范采购。五是下属事业单位对超过优惠条件期的本单位职工已按市场价收取房屋租金。 (4)针对“工程项目开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拟以框架协议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公司3家,对工程项目进行轮流监理。二是及时完成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白水洋镇等地质灾害普适性专业监测点建设项目已完成整改并报临海市审计局。 3.关于“执法监管还未有效闭环”问题的整改。 (1)针对“源头治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对于违法行为多发地、易发地,特别是违占耕地、非法开采点要形成重点巡查网格,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持续打好“技防+人防”组合拳,并严格履行法定查处职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是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今年走访3个社区,在市崇和门广场开展4场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同时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5个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和6个土地政策法规讲解类型的文章,通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剖析等多种方式,来提高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促进群众自觉遵法守法。 (2)针对“执法监管力量相对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领导,实现信息共享,在日常监管、案件移送、整改督查等过程中强化支持配合,切实提高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执行力,确保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到位。二是印发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学习,对近三年的新进人员共计87名开展了培训,全面提升全系统执法人员的政治站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针对“执法办案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执法办案能力建设,开展“以老带新、以强扶弱”,以“传帮带”工作模式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质量。二是严格落实重大疑难自然资源违法案件集体会审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和科学化。三是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将“说理+柔性”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切实提高行政处罚决定自动履行率,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4.关于“实施‘千万工程’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个别项目与群众意愿还有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今后的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前,充分征求农户意见,与所涉及的农户签订协议后方能启动项目立项工作。二是加强对设计单位的监管,促使其提高项目设计标准,设计工作一定要在充分勘测地形和充分征询村方和农户的基础上进行。三是提高项目质量和工程标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充分征询群众意愿。四是针对中途停工项目,督促镇街加强政策处理力度,促使其尽快复工。五是对于被上级督查列入问题清单的项目,已对问题地块在耕地占补系统中核减了指标,并对实地通过植树等方式进行了复绿;对相关设计单位,要求其进一步提高数据分析的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违法用地问题还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实施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攻坚行动,实现当年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并对2022年发生的违法占用耕地进行“清零”,同时努力消化历史违法问题。对督察反馈问题实行“销号式”清单管理,逐一分析,“一案一策”推进整改,确保全面销号。二是深入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建设,进一步落实镇、村耕地保护责任,加强村级巡查和铁塔探头预警处置,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三是加强科室联动,形成基层站所先行,执法兜底、耕保监督、生态修复技术支持的工作格局,确保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四是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和种植,加快地类变更,尽早完成督查项目销号工作。 (3)针对“施工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加强垦造耕地项目质量管理,在后续垦造耕地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除严格按照验收标准验收外,同时加强隐蔽工程质量监管,确保项目质量。 (三)在“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干部队伍担当作为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政治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局党委会第一议题重点学习内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讲话精神、习近平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等。二是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通过自查自纠,提高年度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自查报告质量。认真撰写2023年度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自查报告,并在局党委会专题研究讨论。四是加强意识形态管控力度,切实发挥“瞭望哨”作用,加强网络舆情巡查、引导、管控。更新强化系统网评员队伍管理,落实网评员81名。五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让党的创新理论和党性教育入脑入心。主题教育期间发挥领导班子“领学”、党支部“研学”、党员“自学”、机关党委“督学”作用,学深原汁原味的精髓要义、学透凝结升华的发展脉络,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上专题党课8次。 (2)针对“党委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于2023年12月修订出台我局的《党委工作规则》。二是在局党委开展干部提拔调整等议事决策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实行逐一表态制,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今年两个批次的中层干部提拔调整已严格执行到位。 (3)针对“责任链条还未逐级拧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考核督查,19个被通报的村级田长中还有2个未按照要求履职,将继续督促镇街落实村级田长巡查制度,对还未巡查的单位进行直接通报。二是根据上级部署逐级签署《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三是严格执行“三倒查”制度。四是重新修改考核细则,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五是开展系统培训,加强各级林长对“林长智治”系统的应用。六是督促镇村级林长加强巡查,镇级林长每季度、村级林长每月通报巡查情况,及时遏止违法行为发生。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建研究部署不够深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建研究部署:纵深推进“双建争先”工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全面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深化清风五大行动、高标准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主题教育 期间,实施“开垦拓耕”比拼,得到吴华丁书记批示肯定。二是开展“党建+”工作。以党建带全局促发展,开展“党建+城市品质提升”“党建+优化营商环境”“党建+重大项目落地”等“党建+”工作,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出台弘扬“开垦拓耕”精神工作方案,开展系列学习活动,实施以综合整治、执法监察和要素保障“三大攻坚”为载体的践行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提升善成能力。三是以党员志愿服务为载体,打造规划、林业、用地等支部品牌,开展先锋党支部评选,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典型示范,加强党员活动室、党员文化墙、党建宣传栏等党建阵地建设。四是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培训,使党务干部更好地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2)针对“对下属党支部指导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规范“四个平台”组织生活。二是印制基层所党建工作、所务会议、工作台账“三本账”,推动基层所组织生活规范化。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离退休支部开展规范化建设。设置退休党支部3个。 (3)针对“组织生活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学习计划,创新党建活动载体,确保“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出彩。重点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实地研学、警示教育、开垦拓耕精神践行等系列活动。二是加强检查,进一步督促党员按要求完整、规范地做好组织生活学习记录,顺利通过2023年度机关党建巡查。三是下属党支部每月已按时上缴党费。四是充分发挥党员积极性、主动性,让更多党员参与到组织生活当中,不断增强组织生活感染力。 3.关于“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相关业务政策的学习,全面规范相关程序,精准选好干部。2023年12月修订出台《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干部培养载体,增加储备中青年骨干并严格管理。二是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借用人员审批制,未经审批不得借用。已批准借用的,严格按照批准借用的时间及时予以返还。 (2)针对“编外用工招聘使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委于2023年1月起暂停招录编外人员,待市委统一部署后,继续开展清理、调整工作,确保及时完成整改。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统一招聘政策,严格执行用工规定,纠正下属事业单位违规以自聘方式录用编外人员。 (3)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依据人事档案材料审核出具的应补清单,及时进行档案材料的补充收集。目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补充收集。二是开展全面再排查,依据专项审核表规范填写要求及时更新。目前已更新至最新。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机构改革并心融合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机构改革以来,对一些偏管理性、高替代性的岗位,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以此倒逼业务交流。二是出台《干部知识更新大讲堂活动方案(试行)》,以每月一课的方式更新拓展干部知识面,以此促进业务交流。三是加快内部审批流程再造,提升业务协同高效水平。 (2)针对“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行动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督促有关人员主动反映问题。二是严格落实《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行动方案》,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警钟长鸣。召开全系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推动以案促改。三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协同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对违规违纪的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并全部处理到位。 (3)针对“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主动服务意识。以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在主题党日中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增强服务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作风建设,打造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牵头对各科室(基层站所)的办公环境、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履职担当、办事效率等5个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暗访督查,对发现的5个问题全面落实整改。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深入开展“下沉一线办实事”系列活动,全面推进项目挂牌前置审批,构建主动对接、精准订制、全程跟踪的项目审批管理体系;成立流动不动产登记窗口,开展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深化测绘、规划、统征、耕保等全业务科室协调,梳理把握关键节点,通过并联审批、协同会办等硬核措施,全面压缩审批时限。 (四)在“巡察监督反馈意见整改不够彻底,实效性有所欠缺”方面 1.关于“研究部署整改不够细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先后3次深入研究反馈意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组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督查跟踪机制,及时对有关责任人员开展警示教育。 2.关于“个别问题整改推进还不够快”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对历史往来款项的处置力度,督促中介机构加快往来款清算工作,并收回应收账款。二是对已收回的土地,加快明确规划用途、落实政策处理、配合推进招商引资等工作,促进地块尽快重新开发利用,提高已收回土地供应率。 3.关于“整改长效性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整改督查制度,对各类问题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发现问题反弹的,要及时提醒;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启动问责。 二是完善日常考核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今年已对2名人员实施出国(境)事先承诺与事后报告制。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盯不放,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二)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六大清廉建设行动”,着力建设清廉自然资源。 (三)不断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5116402;邮寄地址:临海市人民路299号,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巡察整改办,邮编:317000;电子邮箱:lhgtbgs@126.com。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