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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0/2024-1339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民事〔2024〕40号 成文日期: 2024-03-19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临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上盘镇金杏灯村建造乡村公益性墓地的批复
  • 日期:2024-03-22 10:21
  •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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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上盘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建造金杏灯村村级公益性墓地的报告》已收悉。因《省发展改革关于新建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头门港新区至头门港段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浙发改项字〔2022〕535号)、《关于上盘镇麂睛山至白沙山林路合一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临交办〔2023〕46号)等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涉及上盘镇金杏灯村迁移坟墓296座,同时存在不可预计的老坟。为加快工程建顺利,经研究,同意上盘镇金杏灯村建造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单位为上盘镇金杏灯村村民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墓名称为上盘镇金杏灯村村级墓地,公墓性质为乡村公益性墓地,墓地选址为上盘镇王峙山地块,公墓建设面积为2502㎡(其中含道路建设面积148㎡),公墓建设资金由上盘镇金杏灯村自筹,经营方式由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二、墓穴建设标准和绿化要求:墓穴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骨灰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双穴不得大于1平方米,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表面高度不得超过0.8米;公墓建成时,墓区绿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50%;公墓建成使用满9年后,墓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80%”,建造小型、生态、美观的公墓。

三、公墓实行严格管理,建立规章制度或村规民约,明确责任人和具体管理人员。

四、你镇接到批复后,应依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办理土地、林业(自然资源部门)审批手续,并在相关手续办妥后报我单位审批。

特此批复。              




临海市民政局

2024年3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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