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4年3月13日拟准予台州市康迪纸品股份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公告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踏勘,我局拟对台州市康迪纸品股份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作出准予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入河排污口名称:台州市康迪纸品股份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位置: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沿江镇清潭头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21°14'3",北纬28°45'39"。 设计排放规模:0.24001万吨/年 设计排放标准:出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 入河排污口类型:工矿企业排污口,新建(补办)。 排放方式:间歇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岸边排放。 排入水体:灵江。 二、公示时间与告知事项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2日 告知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污控科 联系电话:0576-85183997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临海大道中3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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