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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2/2024-1335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2-22
发布单位: 市审计局
自查表在涉案财物管理审计中的应用--以某市公安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为例
  • 日期:2024-02-22 09:07
  •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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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财物管理是维护社会公正和保障稳定的关键环节,妥善管理和处理涉案财物,有助于建立和维护公众的信任。在实践中,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性至关重要,它往往伴随着案件共生起伏,也是公安系统的“老大难”问题。本文以某市公安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为例,介绍如何通过设计自查表,审查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反映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未按期处理导致存量大等问题,应用方法简单但极其有效,可以为审计人员提供参考借鉴使用。

一、应用实例

在某市公安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审计人员需要在派出所等众多的涉案财物保管单位中,厘清时间长、数量多、金额大小不一的涉案财物来源、去向、存放位置及管理现状,重点开展审计。审计人员通过运用自查表,以规章制度为依据,将法律条文量化数字化,结合已有涉案财物管理数据,设计自查表格,建立起涉案财物管理法律依据、保管处理现状、管理存在漏洞与不足的表格化模型,模型中导入或填充涉案财物相关数据,实现高效快速地查出问题,为后续整改提出建议,并为完善涉案财物的管理打好基础。

二、审计思路与方法

(一)以法规制度为准绳,突出重点构建事项表格。审计抓住涉案财物保管、管理信息化程度、法定处理程序等核心要求,以《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依据,设计“涉案财物审计重点事项表”表格,设置“审计重点事项、对应法规条款、现场抽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数据项。如实施细则第五条“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应当依托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网上记载涉案财物的来源、案由、清单、保管状态、场所、去向等情况,实现网上登记、查询、管理、监督”,提炼审计事项后“涉案财物是否实行信息化管理,网上记载涉案财物的来源、案由、清单、保管状态、场所、去向等要素是否齐全”,对实施细则重要条款进行量化,下面表格展示实施细则重要条款量化。

涉案财物审计重点抽查事项表

序号

审计事项

法规条款

现场核查

情况

存在问题

1

1.涉案财物管理是否做到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是否存在办案民警自行保管涉案财物的情况;2.专职保管员是否为不承担具体办案工作的民警

(第三条)

(第九条)



2

涉案财物是否实行信息化管理,网上记载涉案财物的来源、案由、清单、保管状态、场所、去向等要素是否齐全

(第五条)



3

是否设立专门的涉案财物保管室(涉案财物集中保管场所)

(第七条)



4

委托社会保管涉案物品的,应当划定专门区域,并设置明显标志、标牌,采取上锁、粘贴封条等方式,将涉案物品与社会物品予以区分,并定人定期检查保管情况

(第八条)



5

提取涉案财物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开具相应法律文书,相关信息是否及时录入财物管理系统

(第十条)



6

保管员对保管的涉案财物是否定期进行检查。对未及时入库、长期调用的物品,要了解情况、催促入库;发现物品有腐烂、变质等异常情况,或者案件已办结的,要通知执法部门、办案人员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八条)



7

执法部门是否每季度开展一次涉案物品清理工作;后勤部门是否每半年开展一次涉案物品统一处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8

是否设立专门的非涉案财物保管室

(第三十三条)



9

在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处罚执行完毕时,由监管场所如数退还,不得作为涉案财物扣押

(第三十四条)



10

非涉案财物的保管、处理等相关情况,应及时录入涉案财物管理系统

(第三十六条)



表格十个事项简洁、易懂,主要以肯定或否定式判断,方便直接对照检查,帮助审计人员如对涉案财物的保管场所、定期清理工作以及保管员的职责相容性进行了一次全面审查,大幅缩短现场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

(二)以已有数据为基础,量身定做构建全貌表格。审计人员以“公安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的涉案财物出入库记录、已出库记录、在库记录等数据为基础表,表表之间以“案件编号、物品编号”进行关联,形成以物品编号、物品名称为主键的物品出入库及在库状态全貌表格。按“三个清晰”原则,要求每一项涉案财物案件来源清晰、流转路径清晰、存储位置清晰。对案件来源、存储位置不清的涉案财物,形成需核查的非规范数据疑点表。在此表格基础上,围绕审计目标增设字段:“是否涉案财物”“案件类型”“是否结案”“结案时间”“应处置方式”“未处置原因”等数据项,部分字段采用下拉选择框形式,预设好选项,再让各办案单位补充完善涉案财物各项信息,表格能够初步反映涉案财物的现有规模及管理情况。

审计实务中,因表格内容丰富,核查工作量大,建议审计联动内审力量,由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及各派出所先完善表格,审计人员复核,并要求各保管单位全面梳理,逐项开展自查,保证财物登记信息的完整性与有效性。

(三)以自查结果为数源,多种分析锁定核查重点。将自查表格反馈结果作为数据分析源,审计人员分析表内行列逻辑关系及补充内容的完整性,通过纵横、趋势、关联等大数据分析方法,锁定抽查的重点,尤其是涉案财物存量较大的派出所,作为开展现场走访核查的对象。核查中,表格中的涉案财物管理登记业务信息及已补充信息,同各派出所的财务账、登记台账及具体案卷内容进行核查比对,重点关注核查“涉案财物是否均登记在库、涉案物品实物已发还是否属实、处理依据是否充分、未及时处理的原因是否合理”等事项,依据具体法规条款,汇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如涉案财物未及时处理、涉案款项未上缴公安机关专用账户等问题。

三、审计成效

本案例通过设计自查表核实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性,审计人员揭示了涉案财物未及时处理、清单信息不完整,账实不符等问题,提出市公安局应定期清理相关财物,完善涉案财物基础信息录入、流转交接工作,做好台账登记,确保账实相符、信息完整等建议,有效维护了涉案财物当事人的权益。方法为在实战中提炼总结,力求解决涉案财物管理的“梗阻”,减少审计人工重复性参与,做到智能审计,通用易懂、简洁性较好,在其它相关领域也有较大的推广价值。

(财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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