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44/2024-1312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4-02-02 |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中共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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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6日至7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局党委多次研究讨论和推进整改工作,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认真梳理问题表现和根源,认领巡察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坚持上下联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按步骤、有力度地推进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局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严肃认真的态度,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多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梳理归类,细化整改措施,做到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 截至2023年12月4日,巡察反馈的4方面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1个、正在整改4个。其中,“美丽乡村建设需进一步提升”因政策处理、项目变更备案等原因,预计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租赁期限超过法律规定最长租赁年限”因涉及承租方大量资产投入,预计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财务长期挂账未清理”因涉及历史遗留原因,预计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年休假把关不严”问题预计于2024年2月底前完成。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处分1人,教育提醒8人;修改完善制度7项;已收回清退违规资金7.86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2.83万元。 一、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求还有差距,助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方面 1.关于“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工作要求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强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学深悟透上做文章,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统筹谋划能力。二是班子按照各自分工组织科室人员围绕重点工作,深入基层调研分析,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还有短板”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班子述德述责述职述法报告及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中的重要内容,提高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调整充实网评员队伍,全局网评员达70人,建立骨干网评员队伍,积极组织参加市里培训,并完成轮值等各项任务。 2.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产业链条完整度不高”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临海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积极开展农业招商选资,着力做好农文旅游融合工作和补链强链工作。二是高度重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开展临海市首届“十大优质农产品”评选活动,培育打造临海市“好食来临”全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完成《行动方案》、《管理办法》、《扶持政策》的制定,明确了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 (2)针对“育好用好农业人才措施还不多”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实用性原则,科学制订培训计划。二是加强合作联动,充实教师队伍。今年已办以柑桔、杨梅、西兰花、茶叶等为主题的二十来个培训班,参训人员约1800人次。三是通过宣传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谋划招引农业重大产业项目等形式,吸引高层次农业农村人才。 (3)针对“农业农村领域信访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进一步梳理农业农村领域信访问题,会同镇街依法切实解决合理诉求,坚决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加强“三资”管理、宅基地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日常监管、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培训,及时解决初信初访苗头性问题。集中开展村经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村级财务清查审计,开展宅基地日常执法巡查30多次,组织相关业务政策培训3场230人次。 (4)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需进一步提升”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遴选机制,建立重点示范村建设候选库并实施动态管理。调整临海市美丽乡村资金管理办法,采用以奖代补形式,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及工程质量。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制定考核规则,调动镇(街道)、村两级建设的主动性,细化建设标准,打造一批重点示范村。三是明确责任,挂图作战,对未建项目及时进行调整,未验收项目抓紧验收,已竣工验收的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和资金拨付速度。 3.关于“现代农业建设项目补助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验收核查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指导并告知项目主体有关项目的验收标准,加强对项目验收材料完整性的审核。二是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的建设情况、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查验,确保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凡发现有虚报、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除责令立即纠正收回所补资金外,并取消该项目单位今后申请农业项目补助的资格。 (2)针对“项目实用性不强”问题。 注重农业项目的实用性,修订《临海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修改了“推广钢架杨梅防虫网”项目的补助条款。 (3)针对“项目补助验收资料不全”问题。 组织相关部门、镇(街道)及局各业务科室进行培训,着重强调项目补助验收材料审核工作,对材料不全的,不予验收。 4.关于“惠农资金落实有偏差,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举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资金拨付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重新出具工程结算审价报告,并根据审价报告将高出部分工程款退回国库。二是督促镇(街道)严格要求监理单位加强在建项目的跟踪管理,以及结算资料的审核把关。三是联合财政预结算审核中心,对相关工程的审价过程加强管理,确保按实结算。 (2)针对“惠农补贴落实有差距”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做到提早部署,查漏补缺,精准发放,提高申报面积与补贴面积的相符率。二是对近四年来抽查其他镇街进行全面复核,对2019年至2022年因多种原因未发放的资金纳入统筹使用,严格专款专用。三是严格时间节点,会同财政部门及时统筹资金,按时发放,提高资金时效性。 (3)针对“推动农民增收致富增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各镇(街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作用,开展共富工坊、购买服务等经营业务,拓展增收渠道。二是因地制宜,规范发展强村公司,积极谋划推进沿江、西部等一批“飞地抱团”“片区组团”物业经济项目,切实增强村级“造血”功能。三是盘活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引导开展村庄经营,发展新型业态,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 (4)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资料整理不善”问题。 会同档案部门加强工作业务指导,按照档案归档要求组织力量对农村土地确权资料进行完善,目前档案已移交市档案馆归档待入库验收。 5.关于“涉农项目建设治理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程招投标监管不严”问题。 一是会同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全程跟踪涉农项目的招投标流程,加大对项目招投标管理力度。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农项目管理中审计(审价)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项目负责制,会同镇街严格把关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 (2)针对““非粮化”反弹回潮,工作不实不细”问题。 一是防止“非粮化”反弹现象,督促镇(街道)对粮功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核查处理,确保“非粮化”整治到位。二是杜绝新增“非粮化”现象,按照《关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临市委办〔2022〕44号)文件规定,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街道)加强监督检查。 (3)针对“工程建设迟滞”问题。 一是对全市各行政村未完成建设、未办理移交手续、未竣工验收的农村污水处理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各镇(街道)抓好落实。二是对已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资金拨付。三是督促镇(街道)对在建项目的跟踪管理,严格落实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4)针对“工程结算内容不实”问题。 一是追回项目结算中多补助的资金;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加大对项目建设主体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力度,工程结算、审价选择财政部门许可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 6.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法治临海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规定,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新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二是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2)针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严格按照规定逐条落实,特别要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环节,注重征求时间、征求对象、意见归集、意见梳理、意见采纳。 (3)针对“‘以案释法’案例发布格式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要求相关负责人加强“以案释法”案例发布格式的学习,进一步规范“以案释法”案例发布格式。二是严格区分不同发布对象的群体差异,使用不同的行文用语。 (4)针对“执法案卷不规范”问题。 对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自查,对原部分农业行政处罚重大案缺件集体讨论意见书进行了查漏补缺,对新办的涉及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的,已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完善。 二、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执行财政纪律不够严格”方面 1.关于“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梳理科室岗位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和防控责任人,加强对农业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采取实地走访、不定期抽查、谈心谈话等多种监督检查方式,做好事前防范监督工作。 (2)针对“廉政教育未走深走实”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廉政学习教育,结合机关干部学习会、支部主题党日等,采取廉政学习、参观廉洁基地、观看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丰富廉政教育手段,推进入脑入心。二是以案示警,在机关干部学习会上对“酒驾醉驾”问题进行再强调、再教育、再警醒,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3)针对“党员干部亲属经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刻理解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防止利益冲突的极端重要性。二是开展警示学习教育,以案为鉴并进行自查自纠,防微杜渐。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组织下属企事业单位人员重申中央八项规定、浙江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严格财经纪律,收回违规发放的通讯费补贴和清明防火加班补贴。 (2)针对“公车管理有所欠缺”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定点,将洗车点更换至定点维修点。二是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收回违规报销费用。 (3)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规范学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把审核流程,实行双人复核,所须附件、单据完整齐全。二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费报销制度有关规定,按时按规报销公务接待有关费用。 3.关于“对下属企事业单位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资产失管漏管”问题。 一是针对下属单位资产失管漏管现象进行深入调查,收回所欠土地租赁费,收回被无偿占有用于个人种植的土地,按临政发(2023)41号文件关于固定资产出租规定对外出租。二是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规范租赁程序,对合同执行不到位,房屋土地租金收回难问题,加大催缴力度,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落实。三是加强对野化茶园的建设和管理,购置了茶叶修剪机等设备,对野化茶园进行修剪管理。四是对资产全面清点盘查,重建资产登记台账,梳理未登记、漏登记的资产。五是结合浙江省示范性现代国有农场创建,制定“临海蟠毫”振兴计划,建设数字化智慧茶园,加强茶园的管理。 (2)针对“出差培训审批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和费用支出等管理的通知》及特产场出差培训审批相关规定。二是修订《临海市特产场财务管理制度》,对出差培训审批等事项予以完善。三是严格规范出差培训事前审批流程,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以及非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 (3)针对“违规借款周转”问题。 以案为鉴,组织农业农村系统内人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4)针对“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完善《临海市特产场财务管理制度》《临海市蚕种场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市特产场电费收缴移交事务管理办公室,由事务管理办公室统一收缴后,再转入特产场账户。三是举一反三,对下属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年休假发放把关不严”问题。一是收回4名干部年休假补贴。二是严把审核关,确保按规定发放年休假补助。 (2)针对“未按合同提前支付劳务报酬”问题。 严格按照与新世纪公司合同约定,自2023年10月起按月支付劳务报酬。 (3)针对“采购管理不到位”问题。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审核采购有关事项。 (4)针对“财务管理不严谨”问题。 一是梳理下属企事业单位资金存量,2023年10月局本级及农技推广中心已按照财政竞标的银行办理财政竞争性存放手续。二是对接市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冲销10年以上账龄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三是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抽查和业务指导,定期清查来往款项,做到及时处理。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存在差距,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有待加强”方面 1、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临海市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讨论。二是落实专人记录,加强对记录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相关规定。二是认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讨论,按要求每年不少于4次。三是结合各支部实际,每年年初认真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要求,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学习。五是加强支部党员理论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 (3)针对“党建思考有所不足”问题。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日常工作中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围绕稳产保供、综合改革、农业双强等重点工作,建立了项目化临时党支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三是结合主题教育,加强党建思考谋划,挖掘特色亮点,组织拍摄了“红动三农”党建宣传片,不断培育深化“红动三农”机关党建品牌。 (4)针对“党费收缴使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临海市机关基层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二是严格遵守党费收缴规定,按月收缴,严禁将党费从工资扣除、全年一次性缴纳。 2.关于“干部管队伍建设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干部出入境相关政策制度,严格落实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加强出国境审批。二是强化专人负责保管证件,确保台账完整规范。加强与公安出入境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发现掌握动态。 (2)针对“队伍建设未提前谋划”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排摸,根据工作职能、人员结构,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侧重年轻干部培养,进行中层干部调整,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能。按工作需要和规定程序进行中层干部调整,交流2名中层正职,免去5名中层正职和3名中层副职,提拔3名中层正职和9名中层副职。二是对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进行交流或调整,对4人任职年限超10年免职。 (3)针对“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相关政策、规定和制度的学习,严格落实《镇(街道)、市直单位中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事先审核和备案工作的通知。二是规范编外人员招聘程序,对编外人员严格按临海市农业农村局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制度组织考核。 (4)针对“关键岗位安排编外人员”问题。 2023年9月已将编外人员调离财务岗位,由正式在编人员担任。 四、在“上一轮巡察整改还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整改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问效,切实提高整改质量。二是严格按照《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临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海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农〔2022〕181号)文件,对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具有特定目标和专门用途,具备竞争性且实行项目化管理的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管理。三是修订《临海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进一步健全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临海市级资金项目的申报以及验收。 2.关于“未能举一反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对下属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对房屋土地出租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按照临政发〔2023〕41号文件规定对外出租,完善固定资产出租台账。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局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切实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局党委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强化问题意识,不懈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回头看”等方式,检验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所有整改事项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成果转化,推动整改落地见效。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强化实干担当、创先争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5385923;邮寄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219号;邮编:317000;电子邮箱:30556552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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