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4年12月6日拟准予临海市沿江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公告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踏勘,我局拟对临海市沿江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作出准予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入河排污口名称:临海市沿江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位置:灵江岸马上线江口沙附近,地理坐标为东经121°20′0.314″,北纬28°42′21.199″。 设计排放规模:0.5万m³/d。 设计排放标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限值,该标准中没有的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入河排污口类型: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口,类型为新建(补办)入河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排放。 排入水体:灵江。 二、公示时间与告知事项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3日 告知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污控科 联系电话:0576-85183997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临海大道中3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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