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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4号建议意见答复的函
  • 日期: 2024- 12- 02 08: 41
  •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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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晓英代表:

    您在临海市十七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酒店价格管理的建议》(第064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理顺了各单位的监管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收费行为,保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价费环境,市里组建了旅游市场秩序组,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成员涵盖了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等13个单位。

目前,市商务局已牵头成立临海市住宿行业协会;市农业农村局已成立农家乐协会;星级酒店、等级民宿的主管部门为市文广旅体局;商务酒店主管部门为市商务局;普通民宿主管部门为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农业农村局督促管理之外且客房20间以上的主管部门为市公安局;客房20间以下小宾馆(包括网约房等)主管部门为所属镇街。主要做法是,由主管部门发出倡导,价格备案,指导经营单位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再由市发改局开展日常价格监测,发现有涨幅特别高的,由协会提醒告诫,或者由上属分工的主管部门开展进一步提醒告诫。

二、市场秩序组的具体工作做法

市场秩序组围绕“点、线、面”扎实开展三方面工作,推动打造舒心、放心、安心的临海旅游消费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政府重视。坚持“监管为民” 核心理念,召开“五一”期间5A景区旅游市场秩序组碰头会,分管副市长亲自研究部署,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各部门任务责任,切实抓好落实。会上,各部门互通信息,衔接配合,以优化景区旅游市场秩序为重点,在深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聚焦本领域景区市场突出矛盾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群策群力,组织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

2.部门联动。市监、发改、文广旅体等6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全市景区市场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旅游消费市场价格行为,加强旅游景区价格监测、监管工作。在《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五一”期间市场秩序组工作方案,规划时间节点,科学开展执法监管工作。

3.协会引领。商务局成立住宿业行业协会,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协调引领作用,督促引导行业成员单位自律,推动行业成员单位严格执行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服务,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点、线、面结合,开展全方位检查

1.把牢关键“时间点”,科学分配力量。合理利用节前这部分时间、科学开展执法监管工作。具体分为检查准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联合执法4个时间段,围绕前期调研摸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强化预警和提醒告诫等工作,督促指导相关经营主体落实落细明码标价制度。

2.盯牢主要“旅游线”,全力消除隐患。紧盯全市热门景区周边的经营主体,重点对价格、食品安全、小摊贩和黑导四大领域开展全方位检查。制定检查标准,对景区门票、景区内食品经营店、周边停车场以及民宿酒店等各类经营主体的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以及投诉处理机制等问题进行全方面规范。

3.密织全市“价格网”,严守市场秩序。针对旅游市场餐饮业、住宿业等不同业态的经营特性进行分类指导,组织住宿业经营户进行座谈交流,住宿业经营者集体承诺节假日期间涨幅不超过150%,进一步提升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合规管理能力。

(三)服务与执法并举

1.价格承诺和价格监测相结合。适时开展正面宣传,合理引导经营者主动进行价格承诺备案。重点根据前期承诺备案价格,对住宿业及府城范围内小吃价格进行监测,发现有超过承诺涨幅,及时开展提醒和指导。

2.专项检查与宣传告诫相结合。以线上+线下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规范临海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函》。到各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执法检查时,向广大经营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倡导酒店宾馆、餐饮小吃等经营户实行诚信价格承诺制,并进行公示,诚信经营。

3.严格执法与精准服务相结合。市监、文广旅体、发改等多部门组织精英骨干成立联合执法队伍,不定期对景区门票价格、景区周边停车场、商户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对旅游业的扶持政策

商务局运用信息化手段支持民宿和酒店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争取电商平台在宣传营销、品牌推广等方面给予扶持。在旅游高峰期加强信息服务,及时发布游客流量、客房价格及民宿和酒店位置分布、入住率、停车场、交通路线等信息,合理引导消费者,缓解住宿接待压力。加强对民宿和酒店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接待服务技能和水平。

同时,今年市文广旅体局加快推进《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办法(修订)》的修订,争取在2025年实施。政策修订计划加大对住宿业品牌创建及地接团队住宿的奖励力度,鼓励住宿企业提升服务品质,积极创建住宿品牌。后续做好政策的宣传与解读,刺激投资需求,增加住宿服务企业数量且提升品质。

此外,国家尚未出台单独针对酒店群体的专项优惠政策,若酒店符合条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3.小型微利企业减征地方“六税两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型微利企业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202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5.附加税费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缴纳义务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 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感谢旅游市场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许世明

联系电话:85175076                编:317000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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