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下列拟申请变海域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13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3日
20241213临海市朱门山渔港栈桥工程(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