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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24年12月份特困人员供养经费的通知及2024年12月特困人员名单公示
  • 日期: 2024- 12- 10 09: 07
  • 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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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台民〔2022〕59 号)、《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3 号)和《关于调整2024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临民救〔2024〕67号)文件的规定,核定各镇(街道)2024年12月份供养经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费用标准1861元/人/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日常生活保障费用1443元/人/月,其中零用钱187元/人/月发放个人,剩余部分用于服装、丧葬、生活照料等开支;统筹费用5016元/人/年,按月拨付,用于医疗费和丧葬费等开支,经镇(街道)审核,民政局审批后列支;照料护理标准根据不同的自理能力,按照政策规定执行)。请你们及时将集中供养的经费划到各供养机构账户,并督促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执行;分散供养的生活费用划到其个人账户,照料护理费划到其照料服务者账户。

2024年12月特困人员名单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

2024年12月特困人员特困名单.xls

临海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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