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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44/2024-1370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1-08
发布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临海市柑橘黄龙病统防统治试点实施方案
  • 日期:2024-11-08 10:46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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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减灾第三批)的通知》(浙财农〔2024〕42号)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为提高防灾救灾资金使用效果,控制柑橘黄龙病疫情危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坚持“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把握柑橘黄龙病发生危害特点和传播规律,依靠科技进步,强化政策扶持,加强指导服务,优化果园结构,应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等综合防控技术,突出关键环节,推行统防统治,全力遏制黄龙病疫情扩散流行,保障柑橘产业安全,促进橘农稳产增收。

(二)基本原则。一是突出政府责任。阻截防控黄龙病疫情是政府法定职责。要明确政府责任,强化政府主导,把柑橘黄龙病防控试点作为农业重大植物疫情防控重点工作来抓,落实任务,确保试点顺利实施。二是突出木虱防治。把握关键时期,大面积统一防治柑橘木虱,有效压低媒介昆虫种群数量,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提高疫情控制效果。三是突出优势区域。优先扶持市柑橘优势区域重点镇和柑橘黄龙病疫情阻截带,开展统防统治试点工作。试点区所在政府重视程度高,橘农生产管理好,黄龙病病株率不高于10%。四是突出统防统治。鼓励采用植保无人机等高效植保器械,集中统一施药防治,提高防控效率、效果和效益。五是突出联防联控。加强区域协同防控,整村统一推进,防止木虱区域间往返迁移危害。坚持集中连片实施。

(三)目标任务。通过试点实施,有效控制柑橘黄龙病扩散流行。有效降低柑橘黄龙病发生程度,试点区柑橘黄龙病病株率控制在1%以内。

二、试点范围及要求

(一)试点区域。2024年项目确定沿江镇和桃渚镇为试点区域。各试点区实施面积不低于1000亩。试点区应优先考虑相对集中成片种植,政府重视,推进清除黄龙病树和推广种植健康种苗等措施有力,橘农能主动配合柑橘木虱统防统治的区域布点实施。

(二)资金补助。每个试点镇补助20万元,主要支持试点区实施柑橘黄龙统防统治,包含病树处置和柑橘木虱防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柑橘木虱统防统治所需物资材料补助,包括购买药剂、燃油等物化产品,以及防治作业、人工开支等费用。具体补助标准由项目所在镇经过实际测算后,以镇项目实施方案上报。

(三)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实施柑橘木虱统防统治的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果农。

(四)资金使用方式。可采取物化补助,也可资金补助,或者以奖代补。采取物化补助的,试点镇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在确认核定防治任务的基础上,认真核实相关服务协议,确保相关物资在作业前兑现到位。采取资金补助或以奖代补的,以试点所在镇和村两级证明为面积核查依据发放补助或奖励资金。

试点资金由相关镇提供补助发放清单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直接拨付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试点镇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强化属地管理和行政推动,加强部门协作和配合,促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试点区域所在的镇为项目实施主体,牵头组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试点实施。试点镇要明确具体实施区域、操作程序、补助对象等内容,并迅速组织实施。试点镇实施方案于2024年10月18日前以文件形式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试点镇应在实施方案中确定实施区块,制成平面区块图,根据田亩册初步核定试点面积;相关试点资料应在防治全面结束后汇编成册,抄送一份至农业农村局。

(二)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技、特产技术部门,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柑橘黄龙病科学防控。一是明确技术措施。参照《柑橘黄龙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明确冬季清园和春梢期防治时间,注意选择高效低风险农药产品,确保科学用药。推荐选用螺虫乙酯、噻虫嗪,阿维菌素等药剂交替使用。二是加强技术指导。试点区要明确专人负责试点实施,及时指导服务组织统防统治实施,做好作业档案记录等,确保防治面积、防治质量和防治效果。

(三)明确时间节点。12月-次年2月做好柑橘黄龙病病树挖除和冬季清园工作;4月中下旬-5月上旬集中做好春梢统一防治柑橘木虱工作;6月总结经验,上报资料;

(四)强化监督管理。市镇两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切实强化试点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试点取得实效,保障资金使用安全。一是加强资金监管。要按照实施方案及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如出现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试点采购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公正”,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加强工作督导。加强对木虱统防统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市镇两级农业部门不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工作督导,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做好项目公示。项目结束后,试点镇要做好公示和留档工作,在所在镇和村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内容包括附表1、附表2和附表3)。


(五)强化宣传总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黄龙病疫情防控技术和检疫法规知识,引导、调动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参与植物疫情防控的积极性,增强广大橘农科学防控意识,营造重大植物疫情联防联控、统防统治、群防群治良好氛围。于2025年6月31日前将相关作业材料汇编装订成册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 柑橘黄龙病统防统治试点区防治作业档案

2. 柑橘黄龙病统防统治试点区病树处置清单

3. 关于柑橘黄龙病统防统治试点情况的公示



附件1

柑橘黄龙病统防统治试点区防治作业档案

所在镇:                                                                  

防治日期

作业地点/村

服务面积(亩)

所用药剂

稀释倍数

天气情况

亩用水量

作业人数

服务组织/农户统防

备注

















































































































附件2

柑橘黄龙病统防统治试点区病树处置清单


所在镇:          村         (盖章)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户名

种植面积

处置株数

村级确认







































































合计






附件3

关于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项目柑橘木虱统防统治情况的公示


根据临海市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试点实施方案,我镇柑橘木虱统防统治作业已完成,病树处置情况与作业服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7天,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如与事实不符,请在公示期内向镇人民政府反映,电话:          。


附件:柑橘黄龙病统防统治试点区防治作业档案

柑橘黄龙病统防统治试点区病树处置清单


镇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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