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 > 其他行政职责 >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1-15 09 : 47
  •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 浏览次数:
  • 20241014-1018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沿江镇桩头堤塘(山下仇段)工程项目

    台环建(临)
    [2024]81

    2024.10.14

    2024081临海市沿江镇桩头堤塘(山下仇段)工程(修改后).doc

    公告期为20241018日至2024102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