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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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及处理
一、处理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二、处理步骤: (一)投诉人提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投诉书》; 提交时间: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投诉。 (二)行政监督部门审查投诉书; 审查时间: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三)行政监督部门出具《投诉书处理告知书》; (四)行政监督部门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五)做出投诉处理决定,出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决定书》。 处理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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