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活永丰镇中小学闲置校舍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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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伟志、徐健芳、应启健、许良法、张茂盛、胡德兵、沈见云、林相多、包军弟、胡慧娟等10位代表: 你们在临海市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盘活永丰镇中小学闲置校舍》(第081号)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城镇化加速推进,农村人口不断向市(镇)区集聚,部分乡村中小学校因生源剧减进行了撤并,校舍出现闲置。截至2023年底,全市闲置校舍共计35所。 为盘活利用闲置校产(含校产园校舍),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临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9〕50号)等文件精神,考虑到闲置校产处置的复杂性,结合我市实际,下阶段,市教育局将积极联系各镇(街道)及市级相关部门明确闲置校舍处置办法,计划出台《临海市中小学闲置校产处置试点工作方案》,将永丰镇作为试点镇,把闲置校产处置与乡村振兴战略、城乡融合发展、区域教育布局优化、村庄规划等紧密衔接、有机结合,在全面摸底、充分调研、科学研判的基础上,根据闲置校产的利用价值、产权归属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盘活资源,寻求最合理的处置利用方式,力求处置效益最大化。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临海市教育局 联系人:倪建荣 联系电话:85311091 邮 编:317000
临海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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