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
核查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11- 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


临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

核查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更好发挥评审专家作用,根据财政部财库办【2024】189号、省财政厅浙财函〔2024]130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核查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临海市财政局拟对临海市级专家库进行专项核查、清理。请在2024年9月20日前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照《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及时按以下要求对注册信息进行自查、补充:1、学历、工作履历、职称等信息及资格证书等佐证材料(带*号)需完整准确;2、提供个人《承诺书》,选择的评审专业需严格与职称或技术资格准确对应,并根据政采云系统要求填报;3、单位在职人员(专家)需提供《单位推荐信》(退休人员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明确载明所在单位对本人拟评审专业胜任能力的说明;4、本人认为需补充完善“回避单位”等信息。5、财政部门认为需要补充完善的材料。

下阶段,本机关将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通知要求对临海市级专家库开展清理、规范,对不符合专家条件要求的,将暂停(挂起)评审资格,或视情予以解聘。核查清理过程中,如发现评审专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临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章祎阳0576-85133806、 85188034

临海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1日

单位推荐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docx附件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docx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核查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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