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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1 10: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临海市工投集团  字号:[ ]

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第388)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在报批前也将进行公示。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二期工程位于临海市东部平原,涉及椒江区和临海市杜桥镇、上盘镇及桃渚镇。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二期)工程内容主要为推船沟港、百里大河、南大河拓宽;上盘港清淤;蒲兰头河、进港河开挖;岙增岩强排工程及相关闸门新、改建。工程的主要任务为防洪排涝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新开蒲兰头河道涉及桃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临海市桃渚地质遗迹和风景名胜保护生态保护红线,评价范围内有临海国家地质公园。工程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公园与其他生态保护红线。

工程区环境空气和声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1

序号

敏感点

工程内容

与工程选址红线最近距离

方位

执行标准

名称

声环境

大气

1

后塘村

和平闸

3m

两侧

1

二类

2

蒲兰头村

蒲兰头河施工

9m

东侧

1

二类

3

岗头

岙增岩隧洞

45m

东北侧

1

二类

4

推船沟村

推船港

5m

两侧

1

二类

5

上盘闸村

上盘港

95m

北侧

2

二类

6

沙基村

百里大河

13m

西侧

1

二类

7

海建村

新建大河

75m

东北侧

1

二类

8

王峙村

王峙河

100m

南侧

1

二类

 

工程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2

保护对象

与工程关系

规模

环境功能及保护级别、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

临海市桃渚地质遗迹和风景名胜保护生态保护红线

穿越、占用

工程穿越长度152m,涉及占地1.90hm2

桃渚镇龙湾片区以滨海风景名胜保护功能为主,也属于桃渚风景名胜区;大盘镇大堪头片区以火山地质遗迹为主。按风景名胜区保护要求管理。

浙江临海国家地质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工程所在区域及周边

北侧约0.89km

国家地质公园保护要求管理。

南门坑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北侧约0.24km

保护海域生物多样性

三门湾口重要渔业海域生态保护红线

东北侧约6.36km

保护重要渔业资源产卵

风景名胜区

桃渚国家级风景名胜

穿越、占用

涉及风景名胜区段总用地面积约15.38hm2,穿越长度约4.32km,其中有约370m为隧洞穿越

①应编制详细规划,控制和引导建设活动,游览设施和居民点建设必须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和城乡规划建设的审批程序;②符合风景区居民点调控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禁止风景区外人口迁入。可对区内村庄进行合理调整置换建设用地,安排旅游设施;③区内的旅游服务区块根据各级服务基地的游览设施配置要求进行建设,其建设应统筹用地规划,优化建设布局,保持山体余脉、河流水系、田园绿地等自然要素。严格控制建设范围、规模和建筑风貌,并与周边自然和文化景观风貌相协调,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12m以内;④不得安排污染环境的项目,已经存在的应采取措施限期进行调整、改造或拆除。⑤风景区内禁止修坟立碑,禁止建设经营性墓地,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

陆生生态

重点保护

野生植物

工程所在区域及周边

评价范围内未调查到国家级保护植物,调查到极危物种时珍兰6处,其中1处位于工程占地范围内。

保护工程所在区域陆生生态系统完整性,加强施工期管理,避免扰动施工管理区范围外的动植物,禁止捕杀野生保护动物。采取有效、可行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减少工程建设中新增水土流失量,施工结束后,对各类临时施工场地实施植被恢复。对工程占地和淹没区的珍稀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采取避让或移栽等保护措施。

重点保护

野生动物

评价区内有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为黑脸琵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7种:白琵鹭黑翅鸢红隼游隼白腰杓鹬大杓鹬、黄嘴白鹭;浙江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8种,为中国雨蛙、斑腿泛树蛙、尖吻蝮、舟山眼镜蛇、王锦蛇、赤颈鸭、琵嘴鸭、针尾鸭、绿头鸭、白眉鸭、凤头潜鸭、绿翅鸭、斑嘴鸭、黑尾鸥棕背伯劳、楔尾伯劳黄鼬;中国特有种4种,为灰胸竹鸡、金线侧褶蛙、镇海林蛙和北草蜥

 

三、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污废水包括砂石料系统冲洗废水、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隧洞施工废水等,工程施工期污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很小。运行期电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直接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很小。

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将对占地区(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地表植被将造成一定影响,涉海工程施工将对近岸渔业生产产生影响。

水土流失:工程开挖、填筑、弃渣等施工活动将扰动原地貌,破坏地表植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易加剧水土流失。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影响:工程施工期施工机械及来往车辆将对周边声环境和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四、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拟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值》相应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绿化。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用地,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区、表土堆存场及公路两侧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严格限制工程施工区域在其用海范围内,控制施工设备及人员作业范围,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向海一侧潮间带的扰动和开挖面积。原材料堆放场雨天应用防雨布覆盖,周围挖边沟导流。防止陆上施工场地污废水进入海洋,影响海洋生态环境。

景观保护措施:开展景观专项设计,使得工程建设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减震隔声及施工时间控制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洒水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影响

五、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工程建设可承担临海市防洪排涝任务,对区域社会经济、旅游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其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对周边水体水质、陆生、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在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最大程度地减缓不利环境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团体和个人)。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 公众意见的反馈途经

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项目敏感对象和保护目标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告栏上张贴布告进行公示及临海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网上进行公示。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九、 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联系电话:0576-85280107     地址:临海市清化路7号办事大厅

建设单位:临海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067611922        邮箱:447314215@qq.com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56625981      邮箱:qin_w@ecidi.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高教路201

 

临海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24 1111

公示时间:2024 1111-2024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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