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市地质管理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市地质勘查项目、地质工作资金项目及地勘成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和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压覆矿产资源审核相关工作。指导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动态监管和信息发布。监督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