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14/2024-1369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4-10-28 | ||
发布单位: | 市水利局 |
中共临海市水利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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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9月15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水利局党委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严肃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研判,分类施策。多次召开党委会,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及时发现整改中的问题和不足,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党委班子成员针对性地剖析问题原因,深入“解剖麻雀”,进一步查找差距、深挖病根、举一反三,对难点重点问题坚持主动抓、聚力抓,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见真章、动真格、出实效。 局党委书记张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落实问题整改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相结合,带领班子成员认领任务、落实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把落实问题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坚定不移地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落实问题整改与推进水利重点工作相结合,运用整改成果向积习“开火”,向积弊“开刀”,多次组织各科室(单位)以及各水利站负责人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坚持逢会必提,全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旱灾害防御、民生实事攻坚、河湖水域监管、水利管理行业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领域改革等各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靠,落实落地。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方面4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1个、正在整改2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追责问责13人次;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2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3.0787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不够到位,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践行绿色发展‘两山理论’欠缺,江河战略思维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参谋助手作用有待增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治水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六字”治水思路,认真贯彻各级治水要求,结合我市水情,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合理性。二是做好规划统筹,积极参与《临海市国土空间规划》等市域总体规划,将水利规划的内容纳入市域总体规划,做到有效融合,多规合一,并将长期坚持。三是编制有关规划时,主动与部门、镇(街道)对接沟通,在门户网站公布规划初稿,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稳妥推进规划落地。 2.针对“水资源开发利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保护生态前提下,切实规范和加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积极推动临海市小水电加快绿色发展方式,对相关电站进行绿色改造,优化发展布局,促进小水电可持续发展,如牛头山水库电厂增加生态机组等。二是持续加强行业监管,督促电站做好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安全高效发电,提高电站效益。 3.针对“水资源保护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与学校、社区联系,积极开展节水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如,3月26日带领回浦实验小学学生到牛头山水库研学;3月28日前往紫银东郡小区开展节水知识竞赛。二是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加强监管,对该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及时移送综合执法部门,已移送违法案件5起。 (二)关于“民生水利短板明显,以水为媒惠发展的成效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行业市场环境亟待优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6月20日,建设中心组织各科室人员、水利站参加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学习会议,明确招投标程序,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标及政府采购行为,强化监管工作。4月22日,水利局组织召开临海市农村单村水站提升改造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招标文件审查会议,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仔细核查,严格把关落实招标文件条款的编制。三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流程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严格贯彻落实招投标文件精神,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针对“政务服务‘温度’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学习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机关效能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待人如待亲人,办事如办家事”的意识,不断增强服务理念。二是进一步梳理了审批流程和资料提供清单,加强窗口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三是优化服务流程,梳理工程验收资料清单,详细告知验收所需材料和流程。6月20日,建设中心组织水利站召开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推进会议,强调工程验收规范,提升管理水平。 3.针对“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机制,强化部门、镇(街道)联动,积极开展全市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进河道行洪“破障”执法、水利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全市水葫芦残根幼苗打捞等专项行动,并到实地检查,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二是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压实各级河湖长履职责任,督促属地镇(街道)落实整改。三是多种形式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推广工作。如,3月22日,借助世界水日,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发放宣传手册200份,推广“浙众护水”小程序,鼓励群众参与护水。5月17日联合远洲集团开展“绿水青山 巡河有我”巡河护河志愿服务活动,引领更多企业参与河湖管护。 (三)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水利工程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监管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监管力度,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等措施多手段进行工程管理,若企业整改不到位,采取约谈措施并上报省水利厅平台,对该公司信用进行扣分,限制其招投标。二是进一步履行监管职责,组织相关科室多次前往工程现场检查质量安全,如5月29日,建设中心赴方溪水库引水及配套工程现场,对在建工程安全质量进行检查。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水利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学习会议,强调工程安全与质量,提高业务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素养,压实监督责任。四是强化廉政教育,坚守廉洁底线。组织科室(单位)负责人、水利站负责人赴浙江省临海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了各类警示教育片,要求干部职工严守工作纪律。 2.针对“监管链条分段脱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流程,加强各部门、单位项目前期的沟通。制定了《临海市水利项目设计质量内审制度(试行)》,要求项目业主单位、相关科室先行预审,再组织局内专家并召集业主、设计、项目属地水利站及相关科室召开内审会议,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必要性、设计方案可行性和投资合理性的审查,加强了部门、科室间的工作衔接与交流,加快了项目的推进。二是加强水利项目前后期的沟通衔接,在工程开工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分析工程重难点,加强各参建单位的对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针对“质量检测监管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履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监管职责,今年以来,我局抽查了5个在建水利工程,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同时根据《临海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持续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工作,已对注册地在我市的检测公司完成了检查。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监管,如检测单位出现违反《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法。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抢占制高点不够积极主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教育引领。局党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有关通报。5月30日,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要求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领导班子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半年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条线每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掌握各科室、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 2.针对“队伍建设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完善人员引进和培养机制,加大专业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确保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二是重点挖掘培育宣讲员两名,积极参与训练营、赛马比赛等各类活动,着力提高理论素养,传播“水利好声音”。三是积极走出去,结合“社区吹哨 党员报到”、党建联建,深入基层,在社区、工地开展“新春第一会”宣讲活动。 3.针对“工作成效不够凸显。挖掘报道正能量信息不多,挖掘工作亮点和典型的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水利系统标杆宣传,宣传学习临海市水利局“学习身边的榜样”、“临海市优秀共产党员”的优秀事迹,充分展示我局党员干部精神风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营造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氛围。二是强化宣传信息报送,更好展示水利风采,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在《今日浙江》、台州政务信息(专报)、浙江省水利厅网站等刊发,防汛,泵站、河道等水利工程建设在央视新闻、中国报道网、《浙江日报》等刊发。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制定下发《责任分工告知书》、《牵头任务函告书》,细化职责要求。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履职尽责承诺书,把压力层层传递。每半年召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汇报会;坚决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与班子、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人员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坚持“逢会必讲”,强调党纪党规、廉洁纪律,组织参观了浙江省临海监狱、观看了《家声》等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要求干部职工规范“八小时”以外的生活。三是主动对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水利站进行明察暗访,如五一、端午、中秋等节假日期间,对人员在岗等情况进行重点查处,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检查9次。 2.针对“刮骨疗毒的勇气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决履行“一岗双责”,每季度召开分管条线党风廉政分析会,对分管条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干部职工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在节假日重要节点及时发布廉洁提醒、廉洁家书,开展机关效能检查,突击检查派驻乡镇“四个平台”人员到岗情况。二是积极与市纪委市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接,与水利业务相关业主、施工单位联络,及时开展诫勉提醒,将违纪违法犯罪的种子扼杀在摇篮里,主动调查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情况,对违纪违法的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3.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风腐之祸》警示教育片,针对其中涉及水利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深刻的剖析,通过党委会、主题党日、学习日等形式通报了相关人员违纪违法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引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等相关文件。二是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从违法分子的原生家庭、工作背景、心路历程等多角度立体化地分析犯罪动机,诫勉警示干部职工。 (二)关于“清廉机关成色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未能杜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了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务接待相关政策学习。6月20日,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严明有关纪律要求严格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关于厉行节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意见》《临海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明确公务接待一律通过浙里报系统,严格事前事后审批管理,进一步强调报销的范畴。二是通过全面排查,已全数退回超标准公务接待费用。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学习,相关人员已退回违规发放的补贴。 2.针对“‘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在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发送廉洁提醒、廉洁家书、印发通知、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提醒、警示干部职工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二是今年以来,领导班子、机关党委明察暗访下属单位、水利站14次,对人员排班到岗到位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浙政钉发送定位突击检查派驻“四个平台”人员到位情况。三是深挖严打,抓早抓小,露头就打,让变异“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对违反“四风”问题的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3.针对“‘亲’‘清’政商关系未理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8月15日,组织科室(单位)负责人、水利站负责人学习《中共临海市纪委机关 临海市监察委员会 临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临海市“亲”“清”政商关系交往“三张清单”>的通知》,通过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厘清“亲”“清”关系,驻守清廉底线。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水利业务工作,推进水利日常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 (三)关于“财经纪律执行松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坐收坐支财政资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财务制度学习,6月20日组织学习《临海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并对历年财务进行自查,收入、支出均进行专项核算,相关费用开支已符合规范。 2.针对“夜餐补贴、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制度学习,组织学习《临海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临海市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调整临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短途公务交通费定额包干标准的通知》等制度,加强出差报销、夜餐补贴审核,杜绝违规报销、超额报销等现象发生,严格审核把关,通过排查,已全数退回重复报销的夜餐费补贴、差旅费补贴。二是制定了《临海市水利局关于规范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试行)》,严格加班申请、公示、报销管理。 3.针对“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设置不规范的科目已进行调整。二是组织学习《临海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账户进行举一反三,加强经费列支自查,严格账户设置审批,进一步规范账务工作。 (四)关于“工程管理失职失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程考勤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开工前督促项目法人按合同要求进行考勤,同时告知相关单位线上考勤抽查要求每月对线上考勤抽查项目进行审核,确保考勤到位。二是联合各科室对工程的进展、存在的难点堵点、考勤情况、资料收集等内容进行检查指导。三是每月下发考勤抽查结果提示单至业主单位,督促其按照合同检查考勤情况。 2.针对“工程资料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工程项目资料审核,及时规范台账资料。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资料整理汇编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已责令其现场完成整改,并要求后续规范台账。二是组织召开水利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学习会议,强调完善安全资料编制,规范台账资料。 3.针对“工程量随意变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临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学习。6月20日,组织各水利站召开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变更程序操作指引会议,对工程变更程序进行培训。二是在工程开工前,组织召开技术交底会议,传达变更文件精神,确保参建单位知晓变更程序。三是加强工程监管、对接,及时协助业主单位执行变更程序,确保变更及时完成,提高水利服务质量。 (五)关于“采购项目违规操作”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参与招标评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多次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强调回避纪律,严格执行回避要求。二是积极与市招标中心沟通,及时梳理排查专家清单,通过核查,已要求违规参与评标的专家退回专家费,并对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六)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管理责任不明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临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专人定期开展盘点。二是对《临海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资产领用及保管手续并于8月逐一进行盘点、核对和清查。 2.针对“资产账实不符。部分资产未入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临海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登记入账自查,未入账资产已全部入账。 3.针对“房产管理不严。部分房产未规范出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组织学习《临海市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房产出租,相关房产已于2023年12月对外公开招租,其中1处未出租房产,正在开展租赁工作。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委的头雁效应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委的决策地位未充分体现。存在党委会会议记录有涂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领导未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按照《临海市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决策程序执行,实行“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委员的积极性,做到民主科学决策,讨论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同时,加强对会议记录人的培训,要求按照规范记录,形成详实完整的局党委会议记录,并确保此类问题今后不再发生。 2.针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改善人才队伍学历、专业和年龄结构。其中2023年、2024年招聘录用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人才共18人;今年计划通过市博士研究生人才引进拟招聘1名博士研究生,现正处于报名阶段。二是持续强化年轻干部培养,2023年提任股级干部10名,其中35岁以下的9名,今年拟继续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增加干部储备。 3.针对“推进改革的担当精神仍有欠缺。大综合执法一体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推进中,还存在措施不实、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不断深化学习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主动对接综合执法部门和上级部门。同时,邀请台州市水利局来我局开展执法相关工作调研,帮助解决执法过程中碰到的难点问题。二是不断完善证据共享应用平台的使用,主动加强与综合执法部门及相关镇(街道)的协商沟通,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及时将水事违法案件通过办案系统移交综合执法部门。三是加强了审批窗口人员对收办件的培训,强调及时受理、办理的重要性,同时,要求审批窗口人员坚持每日检查相关系统,严防人为因素导致的超期件;对于系统原因导致的超期件及时与大数据局沟通,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二)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多次在全局干部会议、中层干部会议要求干部职工将理论学习与水利工作有机结合,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成为科学谋划水利工作的新思路。二是根据科室调整,撤销水文站、城防支部,成立市水利局机关三支部,围绕“水系民心”党建品牌,提炼建设、防御、监测等亮点,结合科室业务抓好党建工作。市水利局机关一支部成功创建临海市“五强”先锋党支部,机关三支部积极上报“勇当排头兵·实干争一流”亮星提效奋斗有我案例,退休党支部积极申报创建“三强六好”示范党支部。 2.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一对照检查,做到自我批评敢于揭丑、相互批评、书记点评一针见血,切实增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二是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坚决落实党组织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持经常深入党支部督促和指导履职尽责,精心组织,保证党的组织生活的时间和质量。三是局机关党委组织支委会成员参加培训,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程序,每月查看会议记录,督促各支部规范党内生活。 3.针对“党员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我单位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积极发展优秀青年干部向党组织靠拢。今年以来,已有9名35岁以下干部职工被列入入党积极分子,1名青年干部提交入党申请书。二是对发展党员各阶段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指导支部在党员发展工作中主动作为,主动争取群众中优秀分子入党。截至目前,共有预备党员1名,发展对象1名,入党积极分子9名。 (三)关于“选人用人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存在任命文件不规范、干部未轮岗交流等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临海市委组织部关于中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规定研究干部人事事项,按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流程的相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二是通过排查,对任命不规范的已重新印发职务任命文件,对所有担任同一中层岗位超过十年的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2.针对“干部人事档案不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档案工作,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对相关问题已补充缺失档案,完成整改,并于2024年1月31日完成所有需移交市委组织部的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整理和移交工作。 (四)关于“编外人员招聘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超控制数使用编外聘用人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临海市关于编外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超编的6名编外人员已完成清退。同时,制定了《临海市水利局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对全局编外聘用人员有无超控制数进行摸底自查和清理规范;制定了《临海市水利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编外人员聘用。 2.针对“违规借用企业人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退回借用下属企业水电开发实业公司的2名人员,并自2024年2月1起机关不再发放工资奖金。 3.针对“编外人员招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临海市关于编外人员招聘的相关规定,自2023年开始,本单位本系统所有编外人员招聘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存在差距,整改实效性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不彻底,未举一反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仍存在违规领取夜餐补贴、违规参与专家评审领取评审费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要求相关人员全额退回违规所得,将加强相关制度和文件的学习,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未有效整改,有隐形变异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租车问题整改后演变为长期占用企业车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浙江省水利水电咨询中心车辆自2021年开始提供,用于面上项目质量安全巡查服务,2023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到期结束服务,该车辆随合同到期已退还。后续将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合同履约,规范车辆使用,严防变相违规行为。 (三)关于“私车公养问题未处置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私车公养人员问题未处置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相关人员已于2024年4月25日辞退。 下一步,市水利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扩展巡察成果,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水利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持续提升政治能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 (二)持续强化整改力度。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确保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加快整改,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不达到标准不销号。 (三)持续抓好建章立制。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推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推动事业发展、推动改进作风,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落实“当下改”的措施,更注重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通过认真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夯实党的战斗堡垒,为推动我市水利工作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作风保障、纪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5389929;邮寄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219号,邮编:317000;电子邮箱:zjlhsl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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