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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58/2024-1368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教发〔2024〕129号 成文日期: 2024-10-08
发布单位: 市教育局
临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试行)
  • 日期:2024-10-21 08:25
  • 来源:市教育局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研学旅行活动,确保我市研学旅行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本着鼓励、支持、严格程序的原则,根据台州市教育局 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台州市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教基〔2019〕29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研学学段

研学对象一般为小学4—6年级、初中1—2年级,高中1—2年级学生。小学1—3年级,原则上安排春秋游活动。

二、规范报备程序

各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前要认真制定研学旅行活动方案、安全预案并填写备案申报表,至少提前7天向市教育局备案。未报备的一律不准进行。报备材料包括申报表、活动方案、安全预案、课程内容、研学合同(含机构旅游服务资质、基地营地营业执照等)、包车合同、家委会参与情况等内容。

三、规范出行范围

小学研学原则上安排在县域范围内,初高中研学原则上安排在台州市范围内。

学校务必做好研学地点和线路的规范工作,应优先选择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各级、各类研学旅行基(营)地、劳动实践基地、综合实践教育基地等场所和研学线路;对政府其他部门公布的相关基地,要按照“五性”(教育性、实践性、普及性、公益性、安全性)原则进行把关和选定。如不能确定研学地点是否符合要求,请务必提前与相关科室做好对接。

四、规范课程建设

研学旅行活动内容应做到“五有”,即有主题、有目标、有内容、有实施、有评价,防止课程设计低级庸俗和娱乐化倾向,做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效果突出,避免“只旅不研”或“只旅不学”,确保学生“研有所得”。面向学校集体开展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需与申报表一并报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活动安排与课程计划应一致。

五、规范活动实施

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并提前拟定活动计划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要与有旅行社服务资质、信誉好的被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明确被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的工作要求和各方安全责任。严禁以研学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或非学科类培训,严禁组织或放任学生参加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实践活动。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活动,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教师、安全员(救护员)、家长志愿者等全程参加,文明带队。

家委会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各校研学活动应组织家委会参与各环节的策划筹备,做好具体工作的告知情况,并由家委会成员审核后,将相应材料一并报至教育行政部门。

六、规范收费行为

各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强制要求、变相引导家长学生个人参加市场行为的研学活动,活动收费本着公开、透明、让利学生的原则,提前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公示告知,随行教师费用由学校或个人承担,不得借研学旅行为名收费和发放补贴,或借研学旅行之名进行免费旅游。承办机构要对研学旅行活动定价做到精准核算,提供详细的活动安排清单,向社会主动公开(示),严禁出现价格欺诈、乱收费行为,鼓励为学生研学团队提供更高标准、更安全的商品和服务。

七、规范安全保障

出行应选择符合相关部门资质要求的正规运营车辆及司机,确保出行车辆、司机信息与备案计划相符。集体安排就餐的,应选择具备资质的餐饮服务商和研学旅行基地或营地。学校和承办机构要把安全教育作为“行前第一课”和必要的课程内容,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对具有潜在危险性的行为要及时协助和提醒,发生安全事件时,按应急预案及时做好救助医治,并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

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保险,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研学旅行中可能的安全事故责任风险,学校为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建议组织方选取有独立法人、有责任险承保服务资格、具有校责险承保经验的保险公司投保“组织者责任险”。

 

附件:临海市各中小学研学活动申请表

 

 

临海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临海市各中小学研学活动申请表

申请学校


活动时间


研学地点


 

 

活动内容

(需附研学方案)

 

 


对象及人数


领队:

教师人数:

学生人数:

组织形式

及交通工具


安全措施

(需附安全预案)


学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意见


教育局盖章

教育局

安全管理科意见


注:此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市教育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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