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我局经审查,拟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31082202202240101)。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注销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清化路7号大洋基地一区18号楼服务平5楼507室(邮编:317000)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注销申请汇总表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销申请汇总表 序号 | 申请企业 | 工程名称 | 审查意见 | 1 |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宿舍 | 同意注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