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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75/2024-000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01
发布单位: 汛桥镇
汛桥镇机构设置
  • 日期:2024-01-04 15:18
  • 来源:汛桥镇
  • 浏览次数:

中共汛桥镇委员会、汛桥镇人民政府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信息指挥室(挂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基层治理四平台”线上线下日常运行管理,承担运行监测、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协调指挥、督查考核等工作。统筹负责四平台的高效协同,承担事件的受理、交办、流转、处置、督办、反馈、考核等全流程闭环管理。负责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镇机关各办、镇属各部门工作;负责做好文秘、接待、后勤、会务、信息、档案、调研、督查、保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数字化改革、财政、资产管理、政策性文件审核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综合办公室。统筹推进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宗、“两新”组织、人才、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文化、群团、农村工作指导员等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相关工作。负责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会同武装部门做好人民武装、兵员征集、民兵组织建设和全民国防教育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发展服务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统筹推进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等领域的改革任务和工作部署,推动一、二、三产健康有序发展。负责编制执行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辖区内重大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的协调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有关经济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相关工作;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协调推进辖区投资环境优化,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招商引资、科技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引进;负责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和有关数据的统计、编制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推广、市场信息服务等工作;做好规模经营的规划、引导,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动植物防疫和农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督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平安法治办公室(挂法制办公室牌子)。统筹、协调推进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矛盾化解、人民调解、法治建设、法律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负责辖区内吸毒人员、邪教人员、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管理;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网格建设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村级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治理;组织落实辖区单位综合治理责任制和考核验收工作。负责镇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和上报备案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承办以镇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具体承担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统筹社会事务、审批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做好人力社保、医疗保障、民政、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敬老院管理及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村(居)委会民主管理工作、社区建设、扶贫救济、殡葬管理、区划地名、移民、老龄、残联、慈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福利企业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双拥与优抚安置、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失独家庭、特困家庭奖励扶持、救助等优惠政策。做好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指导村(社区)做好综合服务站点建设;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抓好村镇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整治等相关工作;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景区管理、旅游服务工作;负责“三改一拆”日常管理相关工作;牵头做好招投标有关工作;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交通规划,发展村镇交通;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汛桥镇监察办公室作为市监察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与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主任、副主任和监察员分别由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其他纪检干部兼任。

汛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镇人民政府的执法办案机构,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中队实行“一支队伍、两块牌子”。执法队队长由镇长兼任;常务副队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或常务副镇长兼任,副队长由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副镇长或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兼任,专职副队长由镇机关干部或部门派驻干部兼任。

办公地址:临海市汛桥镇汛大东路1号
办公时间:夏令:8:00-11:30 14:00-17:00 冬令:8:00-11:30 13:30-16: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8501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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