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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35/2024-1311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日期:2024-01-26 16:02
  • 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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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卫生健康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我局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规范医疗卫生服务秩序,深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卫生健康监管职能

1.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办事流程,减少申请材料,落实一次性告知,积极推进“证照分离”事项落地,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服务平台工作,积极认领机关内部办事事项,推广应用政务服务网,加大宣传,让更多办事群众和企业了解“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积极落实“无证明城市”各项要求,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次都不用跑是常态”,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取消了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设置和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机构校验、医护执业注册实现了全流程网办,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持证率达100%,“掌上办”“网上办”“浙里办”成为常态,实现政务服务网办率达到85%以上。我局卫健窗口与市监部门对接,落实了“证照并销”工作,积极推进了“智能秒办”--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事项在我市落地,对放射诊疗许可(新发证)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方式进行办理,缩短了审批时间;另外,对于中医诊所的许可管理变为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了办事流程,减少申请材料,提高了服务效率,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2.继续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放宽准入,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整合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等审批环节,积极落实文件要求,逐步落实对诊所的管理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不再新设前置审批事项或提高审批条件,不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鼓励为申办医疗机构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立审批的属地化管理,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加快社会办中医类机构发展。

3.狠抓健康台州、健康临海建设。深入实施健康临海专项行动,召开健康浙江考核部署会,分解落实考核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创建。成立了临海市营养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多次牵头组织召开协调会,以大洋街道大洋社区作为创建试点社区。十一月,国家疾控中心刘爱玲主任一行调研大洋社区、老年乐园营养健康创建工作,得到了肯定和支持。

    4.聚焦职业卫生,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分析我市职业卫生现状,了解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管理中的困难和需求,作为全省试点牵头单位我市积极向上对接,探索乡镇协管模式2023年2月,浙江省首个职业健康乡镇协管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二)提升依法行政法治化水平

1.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的法制审查工作,加强对局机关签订合同的管理,全年共审查合同40个。

2.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清理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文件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依据《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临依办〔2023〕1号)要求,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上报。加强梳理涉及公平竞争审查文件,认真实施公平竞争审查。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保障决策合法规范中参谋助手作用,我局聘用浙江君安世纪(台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法律顾问,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范围,充分发挥律师团队在办理复杂案件、处理疑难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及重大合同协议签订中的作用。同时我们鼓励法律专业人员考取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积极参与公职律师活动,23年,我局有一位工作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共有两名公职律师。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强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和规范我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审核细则》等,进一步明确执法流程、落实监管职责,严格着装规范、规范执法行为,实施全过程记录、加强文明执法、保障执法公正,从后勤保障、执法业务、文化建设等三方面同时推进创建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丰富“七室一中心”内涵,努力提升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

2.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遵循“执法必持证、持证必培训、培训必考试”的原则,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目前,我局已考取行政执法证59人,另有一名新进人员正在报名考证中,总行政执法持证率98.33%。

3.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我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33台,调查询问室一间,要求所有卫生执法人员必须配备执法纪录仪,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实行全程文字、音像记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存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并可追溯复查。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规范事中、加强事后公示,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大大提高了我市卫生健康系统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临海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时公开事前公示、事中公示和事后公示的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5.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重大卫生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我局严格执行《临海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层级管理制度》,对所有卫生行政处罚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我局明确审核部门及责任,配备法制审核人员5人,2023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18件。

(四)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1.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等。2023年,我局共收到党代会提案共1件,主办1件;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合计44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10件,政协提案主办20件,政协协办14件。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收到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

2.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依法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做到及时更新。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积极稳妥推进财政信息、行政执法信息、政府决策、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行业公共服务信息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并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采购招标信息和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等内容。开展行政处罚结果等信用信息上网公示工作,行政处罚信息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的实时对接。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按照要求进行公开答复。

(五)强化普法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普法宣传制度化。按照要求,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普法联络员,各级党委(党组)、党支部全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法制学习,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在健康临海微信公众号上开展12期以案释法专栏。

2.利用主题活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普法力度。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生活饮用水宣传周、校园爱眼护眼健康专题讲座、进企业职业病法制宣传知识讲座、“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在“健康临海”、“临海市卫生监督所”、“临海市疾控中心”等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展板等载体上开展有关医疗服务、职业卫生、公共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安全生产以及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行为等政策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流动人口、管理相对人对卫生健康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3.“以案释法”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管理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每月精心筛选1个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以典型案例指导执法实践、教育执法对象、警示服务对象,以提升以案释法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向社会公众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案例重点内容包括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法律评析和法律链接。全年共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2个。

4.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积极开展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治各类违法行为,全年出去执法检查427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00多人次,出具监督意见书852份,立案772起,办结770起,其中首违不罚371起,大要案18起,移送公安2起,罚没款146.64万元, 严肃查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全年共受理92件,办结率100%。行政复议案件1件,为行政处罚案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化解各类矛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和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并确保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没有发生大规模上访。

2023年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件884件,比去年下降1660件,下降率为65.25%。其中来电691件(12345平台),下降率为57.08%;来访13件,同比增长率100%;来信21件,同比增长率61.54%;网上投诉156件,下降率为82.99%。所有信访件均做到了及时受理转交、及时告知、及时办理办结、及时送达、及时回访,并耐心向信访人解释说明信访事项及调查处理情况。全年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75起,调解成功率100%。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原因: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足,依法行政和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拓宽,“谁主管、谁普法”还需进一步落实到位。原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规范数量庞大,医务人员和行政工作者在从事卫生健康专业和管理过程中对依法执业、依法管理的依从性较低,普法宣传教育还不够,效果有待加强;

(三)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原因:监督执法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执法车辆匹配明显偏低,仍然存在执法监测设备缺乏和有效利用的矛盾。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扣法治临海建设相关工作要点,依法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遵纪守法,未出现受党纪政纪处分情况

1.党政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

2.贯彻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的依法行政责任。规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及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执行力和目标的实现率。

3.把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卫生健康系统各个领域,不断提升系统内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推进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落实执法职责,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坚持抓基础,提升卫健依法治理能力。一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组织机构,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主体。成立了以单位负责人主要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具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医疗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5.坚持抓执行,依法有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治各类违法行为,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

6.坚持抓监督,推进法律监管落实到位。依法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做到及时更新。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并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采购招标信息和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等内容。根据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有关工作部署,开展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上网公示工作,行政处罚信息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的实时对接。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不断健全卫生健康信访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及时调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调整领导班子信访接待日安排表并对外公布。

7.坚持抓改革,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以一切为了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转变监管理念、体制和方式,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继续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全面依法履行卫生健康各项政府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1.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切实增强我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法制审核,定期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深入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律,着力构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长效机制。完善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能力,提升社会矛盾和纠纷化解水平。

2.健全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协同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加强“三项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非法行医等医疗健康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专项治理。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注重信用数据归集,加强信用信息报送;强化信用信息的使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提升行业诚信意识。

3.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拓宽普法宣传教育阵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增强卫生健康系统全员法治观念。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卫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和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助推“健康临海“法治临海”平安临海建设

 

 

                   临海市卫生健康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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