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台州市分配下达部分)分配方案的通知 |
|
根据《临海市财政局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台州市分配下达部分)的通知》(临财建〔2023〕30号)、《临海市交通运输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临海市国四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交〔2023〕44号)等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城乡公交一体化补助-(2023年营运的城乡新能源公交车补贴)106.86万元,2023年国四老旧营运货车淘汰补贴74.7万元的资金分配表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月22日-1月2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或意见,可来电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 85115316,市财政局 85188088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临海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2日 |
打印 关闭 |
分享到: |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