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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发改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4-01-19 19:40
  • 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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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发改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电话:0576-85112470,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海市发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局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涉及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重大项目、规划落实情况等领域。 

(一)主动公开

1. 决策公开。坚持为民服务、实事求是,利用部门信箱、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等栏目,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困难问题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征求意见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0项。

2. 管理公开。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保证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局工作职责和工作动态,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3. 服务公开。在“重点工作”专栏发布项目批复文件19条。

4. 结果公开。按要求公开年度工作总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等。作为“规划信息”栏目的牵头部门,及时监督规划制定部门公开发布内容。

5. 执行公开。认真办理并公开了党代表提案4起、人大代表建议1起、政协委员提案4起,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1. 深入贯彻《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的通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2021版),做到规范答复。

2. 2023年,本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18件,办结18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所有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规范办理,发生行政复议1件,驳回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确保所发布的政务信息合法、准确。本年度,未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依托临海门户网站,归集本局政务重点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共同富裕等方面信息,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传播渠道,创新公开载体,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局领导分管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二是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局办公室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定期接受社会评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责任追究,本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3

(二)部分公开

6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因有时沟通不畅,导致一些信息收集好后时间滞后,出现不及时的问题。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质量,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率与知晓率,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对现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为下一阶段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市发改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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