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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44/2024-1310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19
发布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 日期:2024-01-19 08:21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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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的目标任务,严格完成《2023年法治临海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2023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1.保障执法条件,执法水平提高。市农业农村局不断巩固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成效,坚持“党建+执法”模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充分保障执法条件,落实执法装备、执法服装、执法车辆、法治宣传、执法抽样检测及罚没有毒有害物品处置等执法经费,推动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实现执法更规范、数字化执法更高效。

2.严厉查处案件,执法成效明显。严格执行各项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明确农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扎实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和各类专项行动,在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63宗,罚没款15.95万,案件查办总数力争台州市第一。

3.严密巡查宣传,普法氛围良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以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及产品调运、生猪屠宰、农机安全等领域为重点,严密巡查,广泛宣传普及涉农领域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防范能力和安全应急意识。线上,利用“临海农业农村”掌心临海公众号、户外液晶屏、农民信箱、移动短信等平台,定时推送新法新规法条节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线下,加强巡查监管,边巡查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以案普法”。2023年,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52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501人次,联合部门、镇街开展联合检查13次,发放宣传资料及各类告知书1万余份,在涉农领域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围。

(二)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1.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根据《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药管理条例裁量标准〉、〈种子法裁量标准〉的通知》及相关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如实反映行政执法过程。

2.健全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围绕《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确认的路线图,进一步健全执法机制,健全与局内各行业管理、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内设机构的协作配合机制,健全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农业执法案源移送、协查协办、检打联动、行刑衔接等制度。在日常检查、执法办案过程中,积极完善与镇(街道)线索传递、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衔接机制,联合开展“综合查一次”行动,推进证据共享平台应用,形成良性互动,实现跨区域联动响应。

3.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农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案件流转、介入、法制审核、案件评查及执法评议等工作的有序开展,严把每个案件质量关。推广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根据《关于农业农村领域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意见》(浙农法发〔2020〕12号)文件要求,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灵活运用引导、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办理适用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案件4件,有效促进执法环境改善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现有具备执法权的执法人员全部统一证件,持证上岗,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每年年初制订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和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 学时。2023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测试、案卷评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在线集中学习,开展《浙江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培训、农资经营管理培训、农资店规范化经营培训等,进一步提升综合能力。

(三)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全覆盖

1.深化“最多跑一次”,实施标准化办理。共梳理政务服务事项7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2项,其他权力事项10项,确认事项1项、备案事项6项、联办事项1项,梳理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跑零次或跑一次,并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办结。实施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标准化,根据省“八统一”和办事指南实行动态调整,同步落实“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并实现线上线下一致。

2.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构建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探索实施“一次都不跑”事项,通过集成化改革,把无形的政务公开变成有形的政务服务,成为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愿意看、看得懂”的政务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服务。对52个公示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点进行全面梳理,健全动态更新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减、转、放、免时,第一时间对“一张网”权力清单及办事指南进行调整。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为目标,梳理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清单,精简办事环节和材料,依托浙江政务服务平台,以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为重点,通过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让办事群众真正体会到“最多跑一次”改革带来的便捷性。

3.推行“受办”分离改革,实现“无差别全科受理”。为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受办”分离改革工作,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部署,市农业农村局窗口纳入大综窗管理,积极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完成事项清单标准和“受办”分离改革,实现“无差别全科受理”全覆盖。按照“应进尽进”原则开展“三集中三到位”,除省跑改办明确不宜进驻中心的10个事项外,市农业农村局其他“最多跑一次”事项已全面完成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科室负责人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开展各项审批工作。

(四)认真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指引要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和监督管理要求,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凡是纳入清单和年度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照《浙江省行政程序规定》和《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规定的程序实施,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通过规范决策过程提高决策质量。今年,我局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

(五)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管理

严格按照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及公开发布等制定程序制作并报备规范性文件。凡是规范性文件均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制度执行,拟属市政府、市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报请市府办送市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核,局文件由局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核是否符合制定机关的法定权限;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加强行政合同签约监管,局法律顾问对各类行政合同进行严格审核,提升行政合同管理的法治化程度。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各类行政合同20件。

(六)全力推进农业领域数字执法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及时制定农业监管抽查计划、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全面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开展执法检查,掌上执法开通率、掌上执法激活率、掌上执法率均为100%,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行政检查事项覆盖率100%。全面应用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系统办案操作流程,及时在线办理处罚案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七)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

重视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认真分析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牢固树立“依法办成事”的理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换位思考强化源头化解工作,将说理性执法、柔性执法贯彻执法全过程,将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行政争议府院联动,积极履行应诉义务,提升应诉能力。2023年,实现零复议、零诉讼。

(八)持续依法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共同富裕、应急管理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通过中国临海、微信、公告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政策文件等内容,共发布信息661条(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82条(次),掌心临海公开政府信息79条(次)。以图文解读形式开展政策解读6次,农机购置补贴专栏56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34条;涉农补贴领域90条;扶贫领域11条;公告公示149条;发布建议提案47件。

(九)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1.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以“最多跑一地”改革为抓手,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落实派驻市矛调中心人员扎实开展日常矛盾调处工作,同时规范农业行政执法队农业生产事故纠纷调处工作,根据《临海市农业生产事故处置程序规定(试行)》规定及时有效调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解决社会矛盾,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和农村社会稳定。全年共处理农业生产事故纠纷26起,落实赔补资金2.05万元。

2.推进“五清”型清廉村居建设。通过认真研究部署、创新建设载体、开展项目大比拼、绘制清廉地图、造浓清廉氛围等多种多样的方式,助推清廉村居建设。积极组织清廉村居示范创评,培育临海市级清廉村居建设示范镇4个、示范村37个、达标村291个,确保全市50%以上行政村达到省定清廉村居标准。工作力度、成效居台州市前列,在全省清廉村居建设“局长说”PK赛中荣获三等奖,台州市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季度晾晒比拼中获第一、二档各2次,“河我一起,相约清村”获清廉临海建设大比拼活动最佳示范案例。

3.依法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持续开展宜居宜业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提质现代农业、提深农村改革、提速农民共富,迭代推进“千万工程”走深走实,2023年积极创建新一批省级未来乡村3个、和美乡村达标村126个、美丽庭院5500户,倾力打造“诗画江南”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富示范带、“江南·溪望谷”沿溪共富示范带,开展以“三清三整三提升”“三大革命”为内容的全域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努力绘就一幅具有乡土风情、承载乡愁记忆、展现现代文明的和美乡村“新画卷”。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力量需要加强

农业行政执法队大部分执法人员非法律专业,且缺少年轻的执法骨干。

(二)法律法规学习不够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实施,需要进一步组织培训,加强学习研究,增强对法条的理解和适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部署和具体要求,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研究制定《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发挥党委在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坚持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与党风廉政、城乡提升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切实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局党委书记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加强法治建设宣传,营造主动学法用法氛围
    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等制度,深化理论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局党委书记带头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并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全局实际谈体会、谈思考、谈发展,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我局全年开展学习12次 ,其中交流发言6次。创新学习形式,通过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讲、线上学习等方式,进一步学深悟透法治思想,增强干部职工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督促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紧扣省委、市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局党委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处罚准确,执法到位、执行到位,农业领域综合执法规范化得到了有效提升。强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法治保障,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突出改革创新,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全覆盖。健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程序,加强农业领域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法制审核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进依法行政提质增效。

四、2024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巩固全国农业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执法成效,持续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公正文明执法,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率。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

(二)加强系统应用,全力推进“数字法治”建设。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系统深度应用,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全力推进政府服务2.0平台深入应用,加快由“线下办”到“线上办”进而“掌上办”,推进政府服务事项100%实现“掌上办理”。以“互联网+监管”为抓手,重点推进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2.0和浙政钉掌上执法应用,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的新型统一执法监管体系。

(三)加大普法力度,全面开展涉农领域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力度,抓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以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目标,全面开展涉农领域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加强新法学习,致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进一步组织培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学习研究,增强对法条的理解和适用。通过加强培训与执法办案,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培养业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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