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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4-01-18 16:04
  • 来源: 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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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711321/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东方大道299号,电话:0576-85114281,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信息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社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6条,其中依托政务公开网站公开71条,通过“临海市农合联”微信公众号公开25条,内容包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人事任免情况、重要会议、政策文件、政务信息等,充分做到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执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专人负责协调答复,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临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的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机制,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

2023年,临海市供销社依托临海门户网站、“临海市农合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做好网站监管工作,多次按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清理失效链接,确保各项栏目信息公开及时、内容有效。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我社持续完善审查制度,落实组织领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工作,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接受社会评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责任追究。本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业务科室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等问题。

下一步,我社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总结经验教训,针对性加以改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工作质效,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市供销社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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