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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4-01-18 08:27
  • 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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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8号,电话:0576-85382818,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基础制度建设,完善公开平台管理,推进公开责任落实,为综合执法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

我局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常态化、规范化公开,重点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社会广泛关注的事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202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主要通过临海门户网站、临海综合行政执法微信等平台进行对外发布。

   1、决策公开。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业务需要,在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3条,同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或图解,做到决策公开透明。

2、管理公开。在临海门户网站上及时公示执法事项调整清单裁量基准清单、执法人员名单等信息。

3.服务公开。深化政务服务公开,公开发布行政审批事项,为方便群众少跑腿,联合多部门集中审批5项

4.结果公开。公开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639个。按月公开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统计,及时公开本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工作报告。

5、执行公开。今年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内容和办理结果均已公开按照要求公开2023年部门预算、2022年部门决算,定期公开本年度各类政务重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规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3年,本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3件,办结3件,未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已公开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情况公示10期。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审核、风险排查、清理纠错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安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及时清理

(四)平台建设

优化信息平台,丰富执法公示方式。加强新媒体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及时更新大厅大屏幕、宣传展板、公开栏等渠道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实用性功能进一步畅通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渠道,更好地向人民群众宣传综合执法工作

(五)监督保障

优化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机制,根据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按月逐项抓好落实;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完善信息发布责任追究机制,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1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1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1

1

 0

0 

 0

 1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于工作人员调整等原因仍存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钻研不够深入等问题

下阶段,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到岗,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要及时掌握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制度、标准要求等内容,注重把握相关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加强报送信息的主动性、及时性。(三)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和形式,加强政民互动,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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