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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日期: 2024-01-17 16:30
  • 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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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司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司法局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22号,电话:0576-85156357,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海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不断发挥政务公开平台功能,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

(一)主动公开

一是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开征求《2023年临海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文件制定审核的合法性和民主性。2023年度临海市司法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持续深化法治社会建设。主动公开《临海市2023年度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清单》等文件,纵深推进临海“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三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公开临海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活动宣传等方式,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临海市司法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线下申请件数为1件,线上依申请公开系统件数为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无上年度结转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组织建设,持续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完善网上申请、当场申请、信函等受理渠道。依据单位变化情况,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图并上网公布。

(三)政府信息管理

已公开2023年临海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汇总确认总表,全年无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审核发布,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安全管理等制度,确保本单位信息更新及时、发布规范。

(四)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方式多样化。通过网站发布、线下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扩大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了解与认可。三是加强集约化平台日常管理。贯彻落实门户网站管理要求,及时更新本单位公开内容并做好记录。

(五)监督保障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严格按照考核要求,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明确政务公开负责人,主动公开监督电话、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等信息和办公电话,接受社会评议和社会监督。2023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贯彻落实文件起草部门解读责任,目前主要通过活动解读、报告解读等方式灵活宣传,但解读便捷性与直观性有待提升,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主动公开的范围不够熟悉,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有待提高。

下一步,将持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技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临海市司法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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