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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3年8月23日拟对台州嘉采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8-23 15 : 51
  •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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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3823日拟对台州嘉采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州嘉采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收储4000吨废矿物油项目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许墅村(临海市彤鑫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内七号厂房)

    台州嘉采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企业购置储油罐、油桶、信息化管理系统等设施.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槽罐车定期转运至永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储油罐大小呼吸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分类收集及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危废仓库,清罐油泥、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抹布及手套等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823日至202391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5280107 传真:0576-85280106

    通讯地址:临海市办事大厅环保窗口(31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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