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35/2023-1315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卫〔2023〕55号 | 成文日期: | 2023-07-26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健康局 |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临海市乡村医生两年一次考核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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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规范管理乡村医生,提高乡村医生业务能力,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乡村医生两年一次考核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基层发函〔2023〕5号)的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临海市乡村医生两年一次的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对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的从业情况进行定期考核。本次考核对象为2021已经再注册且考核合格、符合两年一次考核条件的乡村医生。 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按省医师定期考核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本次考核范围。 二、考核原则和依据 乡村医生考核要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乡村医生考核及再注册实施细则》规定,制定2023年度乡村医生考核方案。 三、考核组织实施 市卫生健康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具体名单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基层卫生老龄健康科,负责全市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全市19家镇(街道)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考核单位,各考核单位要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小组,负责本辖区的乡村医生考核工作。 四、时间安排 1.我市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开展考核,在乡村医生完成线上培训考试后至12月31日年前完成考核工作,在2024年1月19日前将乡村医生考核信息录入“浙江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并在执业证书上打印培训和考核信息,并报送《各镇(街道)2023年度乡村医生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2)。 2.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6个月之内可申请再次考核,再考核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6月。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符合本次考核条件的乡村医生个人考核信息表(附件3),发放至乡村医生本人填写个人述职信息,并告知其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待考核结束经乡村医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留档。
附件:1.临海市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名单 2.各镇(街道)2023年度乡村医生考核结果登记表 3.乡村医生个人考核信息表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26日
附件1 临海市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名单
主 任: 邵全利 市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 周 敏 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 王天群 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老龄健康科科长 王仙文 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老龄健康科副科长 徐 菁 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老龄健康科 朱开元 古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朱锦燕 大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书记 何建新 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 琦 大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林 旗 邵家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金勇 杜桥中心卫生院院长 林 懂 上盘中心卫生院院长 毛祖泽 桃渚中心卫生院院长 项元兵 小芝中心卫生院院长 徐世昌 沿江中心卫生院院长 谢鹏锦 涌泉中心卫生院院长 叶琴书 东塍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主持) 李铃铃 汛桥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主持) 王文明 汇溪中心卫生院院长 陈海龙 尤溪中心卫生院院长 朱 优 永丰中心卫生院院长 王文伟 白水洋中心卫生院书记 戴 军 河头中心卫生院院长 王 苏 括苍中心卫生院院长 办公室设在局基层卫生老龄健康科,王天群任办公室主任,徐菁为联络员。
附件2 各镇(街道)2023年度乡村医生考核结果登记表
(盖章)
附件3 乡村医生个人考核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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