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43/2023-1314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8-15 | |
发布单位: | 市人力社保局 |
市人力社保局2023年应急联动工作制度 |
|
市人力社保局应急联动工作制度
一、主要职责 1、受理处置军转干部有关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2、受理处置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纠纷的投诉和举报; 3、受理处置企业劳资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和失业保险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4、受理处置企业职工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5、受理处置劳动力招聘、职业介绍纠纷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6、受理处置对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7、受理市联动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运行程序 1、联动响应:局应急联动办在接到市联动中心行动指令后,进行研判并作决定: 如属于一般日常管理事务、群众求助、咨询事项的,交由相关科室进行处置、答复; 如需赶赴现场处置的,由局应急联动办会同责任科室迅速调集相关人员,按照市应急联动处置规范、时限实施联动响应。原则上主城区范围内30分钟内到达,其它区域的60分钟内到达,特殊环境、特殊区域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的需向市联动中心讲明情况。 2、现场反馈:到达现场后及时报告到达时间;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市联动中心反馈现场处置情况;对当场不能处置、需后续解决的,应向市联动中心讲明情况,并待事件处理完毕后向市联动中心反馈结果。 三、值班制度 1、局应急联动办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确保能及时接受并执行指令。 2、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及指令签收、反馈等工作。值班记录要规范,记录要素齐全,对处置结果要及时向市联动中心反馈。 3、值班电话:85289551(工作时间)、85220774、85112966(非工作时间) 四、后勤保障 1、根据我局承担的应急处置任务,局应急联动办负责必要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状态随时调用; 2、保证车辆无条件服从应急需要; 3、加强局应急联动救援队伍建设,保证 “作风优良、纪律严谨、业务精通、处置有力”。 |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