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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49号提案答复的函
  • 日期: 2023- 08- 01 14: 48
  •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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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晓东、张美等两位委员:

你们在临海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和壮大社会救援力量》(第249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市社会应急救援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依然存在管理不规范、救援能力有限、资金装备短缺和参与应急救援信息不对称、协调不顺畅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各部门加强引导、强化服务,积极支持和规范队伍建设发展,推动全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发挥更大作用。

一、统筹规划,培育发展。为健全完善全市应急救援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潜力和作用,我市按照“培育、发展、规范、提高”的要求,科学制定2022- 2025年培育发展规划,2022- 2025年至少培育6支以上临海市级社会救援力量并纳入应急救援力量管理体系,2支台州市级社会救援力量,1支省级社会救援力量。到2025年成立我市应急救援协会,不断壮大应急救援力量。 我们还制定了我市社会救援力量培育标准(暂行)规范,促进社会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

二、规范引导,加强管理。为规范市级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全面提升我市应对灾害事故的综合能力,2022年2月我局出台了《临海市市级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市级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入条件、工作职责、内部管理、指挥调度、装备调拨与管理、培训演练、考核评估和保障措施,加强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支持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按章程开展活动,加强自身建设。同时市民政局积极为社会组织登记的社会救援队伍提供政策咨询、登记指导等服务。《管理制度》明确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接受应急管理部门统一指挥调度,规范应急救援现场管理和应急救援“通行码”管理,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大型应急救援活动时必须申领应急救援“通行码”,未持有“通行码”的救援力量不得进入救援作业区域。

三、政策支持,扶优扶强。

我局积极主动与财政局沟通协调,制定了《临海市应急抢险救援服务合同》,将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解决社会救援力量的培训、技能竞赛以及队员人身意外保险支出等费用问题。目前,在没有列支项目的情况下,2021年,由省应急厅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我市争取到了20个名额,用于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一线队员。2020年、2022年我局组织全市水上抢险应急救援集训,社会救援力量积极参与,并为他们购买了集训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2021年,由临海市红十字会发起的“临海为生命救援”公益募捐活动,为社会救援力量筹集救援装备、保险、训练等经费,为救援行动助阵加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和你们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健全社会应急力量管理体系,规范和壮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一、积极扶持,加快社会应急力量发展。一是紧扣工作计划,按照能快则快的原则,积极推进《意见》落实,确保2022年再培育1支市级社会救援力量。二是鼓励社会各方援助。积极争取全社会对社会救援力量的支持,凝聚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合力。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要加强与有关救援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吸纳捐赠款物,依法依规为社会救援力量提供资金、物资和装备等支持。对于志愿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的职工,工会要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并为他们开展救援活动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二、给予支持,强化社会救援力量底线保障。一是通过与社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将社会救援力量提供的社会应急救援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确购买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二是解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救援命令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耗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我局将积极沟通市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帮助社会救援力量协调解决相关补偿事宜。

三、强化激励,构建公益救援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广泛宣传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活动的先进事迹,将在应急救援和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救援队员纳入政府嘉奖的范围,形成强大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理解、关注、支持社会救援力量,营造发展社会救援力量的良好氛围。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或有新的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感谢你们对应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柳崇剑

联系电话:1*******3             邮  编:317000

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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