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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0/2023-1308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民事〔2023〕153号 成文日期: 2023-07-03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临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建设临海市杜桥镇福岙村公益性墓地的函
  • 日期:2023-07-06 09:03
  • 来源:市民政局
  • 浏览次数:

临海市杜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建设福岙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函》已收悉。因临海市杜桥镇福岙村眼镜特色小镇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立项(临政函﹝2022﹞115号)、临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5号、﹝2020﹞3号),项目工程建设需要,涉及福岙村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安置。根据临海市公墓布点专项规划,同意建设临海市杜桥镇福岙村建造乡村公益性墓地,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选址

项目名称:临海市杜桥镇福岙村公益性墓地。

项目性质: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

项目选址:临海市杜桥镇福岙村里坤地块。

二、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由临海市杜桥镇福岙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建设、经营和管理。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面积为466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墓园内道路及铺装、景观、绿化、墓葬产品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源由临海市杜桥镇福岙村村民委员会自筹解决。

五、墓穴建设标准和绿化要求

墓穴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骨灰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双穴不得大于1平方米,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表面高度不得超过0.8米;公墓建成时,墓区绿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50%;公墓建成使用满9年后,墓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80%”,建造小型、生态、美观的公墓。

六、公墓实行严格管理

建立规章制度或村规民约,明确责任人和具体管理人员。

七、你镇接到批复后,应依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办理土地、林业(自然资源部门)审批手续,并在相关手续办妥后报我单位审批。

特此批复。




临海市民政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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