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10/2023-13085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民事〔2023〕153号 | 成文日期: | 2023-07-03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临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建设临海市杜桥镇福岙村公益性墓地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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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杜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建设福岙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函》已收悉。因临海市杜桥镇福岙村眼镜特色小镇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立项(临政函﹝2022﹞115号)、临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5号、﹝2020﹞3号),项目工程建设需要,涉及福岙村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安置。根据临海市公墓布点专项规划,同意建设临海市杜桥镇福岙村建造乡村公益性墓地,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选址 项目名称:临海市杜桥镇福岙村公益性墓地。 项目性质: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 项目选址:临海市杜桥镇福岙村里坤地块。 二、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由临海市杜桥镇福岙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建设、经营和管理。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面积为466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墓园内道路及铺装、景观、绿化、墓葬产品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源由临海市杜桥镇福岙村村民委员会自筹解决。 五、墓穴建设标准和绿化要求 墓穴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骨灰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双穴不得大于1平方米,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表面高度不得超过0.8米;公墓建成时,墓区绿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50%;公墓建成使用满9年后,墓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80%”,建造小型、生态、美观的公墓。 六、公墓实行严格管理 建立规章制度或村规民约,明确责任人和具体管理人员。 七、你镇接到批复后,应依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办理土地、林业(自然资源部门)审批手续,并在相关手续办妥后报我单位审批。 特此批复。 临海市民政局 2023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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