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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H331082-001/2023-1311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政办发〔2023〕33号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JLHD00-2023-0016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层级分类: | 县级政策 |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临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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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3年临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七届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临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提升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台州市建设“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市”工作目标,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市。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全市生活垃圾总量持续保持“零增长”;着力实现90%以上的无物业小区、95%以上的物业小区推行“撤桶并点、两定四分”模式,商业街区定时定点投放清运覆盖率达到100%,居住小区整体分类准确率达到90%以上,群众对分类工作整体满意率达90%以上;深入推动行业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促进源头减量;加快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化监管系统全域覆盖;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建设,努力打造各类垃圾分类示范样板点位。创新回收模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撤桶并点”清零攻坚。8月底前完成存量居住小区集中投放点清零攻坚工作,落实10%以上的垃圾集中投放点改造提升。2023年三季度前物业小区、无物业小区、商业街区按要求实施“撤桶并点、两定四分”运行模式,集中投放点督导员配置实现全覆盖;新建、新交付小区撤桶并点率达到100%。推行“镇(街道)+物业+第三方”运行模式,积极探索更多行之有效的清运方法,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提升社区垃圾分类体系和质效,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和满意率。 (二)回收体系数字赋能。畅通回收渠道,创新回收模式,采取流动回收车或“互联网+”预约回收模式,积极引进规模大、技术新、网络全的第三方全品类回收企业,打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数字化体系。在学校、商超、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便民回收站点,提高回收便利性。建设标准化分拣中心1处并规范化运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品种目录,推动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全市城镇每1000户、农村每2000户至少设置1个回收站,有条件的垃圾中转站、投放点增设回收贮存设施,促进城乡环卫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两网融合”,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三)分类收处优化升级。转变环卫工作理念和运行模式,按照“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专运”要求,实施分类清运保洁,坚决杜绝“混收混运”,确保易腐垃圾分类收集量(专业化处置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26%以上,有害垃圾处置量占生活垃圾总量万分之0.5以上。培育一家易腐垃圾日处理量为200吨以上的企业,偏远山区和农贸市场产生的易腐垃圾推行就地减量处置;有害垃圾委托第三方进行统一收运,交由有相应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健全装修、大件、园林垃圾的收处体系,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技术和模式,提升资源化利用能力。加强中转站改造提升,需有1座中转站配置地磅;优化转运站功能,健全与源头分类相衔接的收转运网络。 (四)样板点位深化示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创建工作,积极践行民生实事,建成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9个、示范片区2个,打造台州市垃圾分类示范社区6个、垃圾分类样板工业园区2个、标杆小区2个,逐步形成深化示范、以点带面的垃圾分类工作格局。到2023年底,全市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示范创建率达到65%以上,新增县级以上其他标杆单位比率达25%。 (五)重点行业监管提质。按照“管行业管分类”的原则,各部门要加强行业垃圾分类督促指导,强化宣传培训,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执法通报机制,确保垃圾分类责任落实,推动垃圾强制分类常态化、法治化。进一步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开展规上工业企业、学校、医院、建筑工地、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邮政快递、银行保险等行业的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打造一批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样板点位。 (六)督导机制全面升级。深化督导员分级培训制度,培养一支文明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督导员队伍,分级培训比率达到100%。推广“督导员实践基地”,评选“星级督导员”,培养中级督导员50名、高级督导员5名。督导员的补助经费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督导员补助经费考核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推动物业企业、业委会共建共治垃圾分类,引导党员、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及其他志愿者组织开展“桶边督导”志愿服务活动,巩固分类成效。 (七)数字监管全程覆盖。加快与台州市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对接,9月底前完成省级要求的垃圾投放点、运输车辆、中转站、处置设施、分拣中心等22项功能接口的数据对接工作;完成市级要求的其他13项数据对接工作。加强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点位各环节收集、运输责任人和职责范围。建立“智慧+”云监管机制,充分利用智能监控、信息化溯源系统等对源头分类投放行为、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管,不断优化垃圾分类管理。 (八)执法领域拓宽范围。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坚持专项执法与联动执法相结合,充分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升案件数量和质量,尤其要加大典型案件、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物业企业未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环卫企业混收混运、宾馆酒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违反“禁限塑令”等内容开展专项执法,实现执法领域全覆盖。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省对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标准,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垃圾分类工作协同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台账,注重工作实效。 (二)强化督查考核。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月、季评估,相关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市分类办或委托第三方每月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开展暗访测评,并安排工作人员下沉指导;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时对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月对各镇(街道)通报垃圾分类情况,并依法公布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深入开展“八进”宣传活动,强化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充分发挥工、青、妇、志愿者力量,积极开展入户宣传等活动,形成全民“拉风”的浓厚氛围,增强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2023年临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表 2.部分小区点位调整情况表 附件1 2023年临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表
注:带▲单位为牵头单位。 附件2 部分小区点位调整情况表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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