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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87/2023-131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7-21
发布单位: 市医保局
临海市医疗保障局举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新闻发布会
  • 日期:2023-07-21 08:21
  • 来源: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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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临海市举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闻发布会。会上,临海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就临海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情况作了介绍。

为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结算获得感,临海市进一步优化就医群众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努力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方便参保群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参保群众异地不再愁医、异乡更有“医靠”。

扩大异地就医覆盖范围。目前,临海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已开通跨省直接结算功能,只要参保地政策允许,外省参保群众即可享受普通门诊和住院直接结算服务。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已将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纳入民生实事项目,临海12家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开通相应结算功能。全国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6.88万家,已全部纳入临海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群众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结算更加方便。全国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38.21万家,已全部纳入临海市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范围,实现市域全覆盖,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取得新突破。

规范异地就医结算政策。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参保地医保政策享受待遇,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在台州市外已开通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无需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即可直接刷卡结算,通过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同一统筹区无须自理10%(一年内有效);若未经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备案外出就医的,先由个人自理10%。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参保地和备案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参保人在异地住院就医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视作有效备案,参保人补办转诊备案或异地安置备案后也可在结算时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时若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允许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备案。

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线上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浙里办APP,全面实现“自助办理”“掌上备案”。线下重塑市乡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确保多点可办、就近快办。坚持传统服务与新型服务并行,积极探索帮办代办模式,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捷的异地就医备案服务。

截至目前,临海市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率达78.7%。2023年1-5月,临海参保人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达2808人次,减少个人垫付3890.75万元;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达15556人次,减少个人垫付302.09万元。从就诊地域来看,2023年1-5月,临海参保人共在全国28个省级行政区进行跨省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解决了群众“材料繁、手续杂、报销周期长、资金垫付压力大、来回奔波苦”等痛点、难点问题,打通了医保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越来越多群众享受到了医保改革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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