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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农业农村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 日期:2023-07-14 08:10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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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台风、暴雨洪涝、干旱等引发的突发性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提高我市农业自然灾害的防灾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生产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以及《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临海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低温阴雨、高温干旱、暴雨洪涝、台风、强热带风暴、风雹、冷冻和雪灾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轻损害。

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将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的经济损失。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农业自然灾害的防灾救灾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有效组织实施农业抗灾救灾工作。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坚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应快速响应,果断处置,科学开展抗灾救灾,做到早部署、早落实。

(四)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注重平时预防和灾害规避,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强化应急防范,提高农业防灾救灾能力。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临海市农业农村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及各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农牧业和科教管理科科长兼任副主任。

(二)相关科室、单位抗灾救灾职责。

办公室:做好汛期值班、应急响应等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发布灾情动态、防灾救灾等各类信息,必要时可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协助防汛防台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农牧业与科教管理科:承担应急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管理,组织研究提出农业抗灾救灾工作计划、措施。联系市农科所的隐患排查和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科:主要职责是对有关科室防灾救灾职责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及处理。

财务科:负责灾后补助资金申报、提出救灾资金安排意见,为防汛防台应急提供资金保障;指导灾后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工作。

乡村产业发展科:监督指导开展农家乐(民宿)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监督指导镇、街道做好农家乐(民宿)防灾救灾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龙头企业的抗灾救灾工作。

农田建设与农机管理科:指导农田和农机防灾救灾工作,加强农田抗灾能力建设,做好农田排水畅通工作;指导灾后农田基础设施损毁修复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指导局属企业、场圃的隐患排查和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

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科:指导美丽乡村在建工程,项目隐患排查和人员财产的安全转移。

农业行政执法队:加强灾害期间的农资市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农经总站: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抗灾救灾工作。

农技推广中心:负责指导农作物灾前抢收抢护和灾后恢复生产;开展救灾种子储备,及时调剂、调运救灾应急种子;负责监测灾后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动态,发布预警信息和防治意见,指导灾后植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负责做好灾情统计工作。

特产站:负责指导水果、茶叶、花卉等农业防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农机总站:指导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农机防灾救灾和灾后农机具修复技术指导,指导做好农机防灾救灾物资的储备和抢收抢种的农业机械调度。联系市农机研究所的隐患排查和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

畜牧兽医所:提出畜牧业灾前预防与灾后复产技术意见;负责指导开展灾后消毒、免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下属畜牧兽医站所的隐患排查和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联系市家畜良种站的隐患排查和财产的安全转移工作。

其他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三)建立应急处置小分队和专家指导组

主要职责应对突发性应急处置工作和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抽调各科室人员建立应急处置小分队和专家指导组,由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应急办公室指挥,提高防灾救灾应急抢险处置能力。其应急处置小分队人员组成:林伟正、项秀军、陈鸽、陈兆鸿、项灵卫、郑远、张建国、陈建兵、赵泽松、朱汀、潘铁彬、汪禹辰、陈静、金杰、高恒锦、李永杰、陈昊东、许剑锋、陈红、马挺、王振中、杨祥启、葛梓豪、孙乾康、罗永康、方磊、裘乔植,林伟正兼任队长、项秀军兼任副队长;专家指导组人员组成:颜丽菊、汤学军、金国强、蔡建军、方 辉、陈克松、金敬岗、杜 琼、屈吕标,颜丽菊兼任组长、汤学军兼任副组长。

(四)健全应急值守制度。

根据应急响应要求,实施局领导带班的A、B岗人员值班制度。相关科室按照全局统一部署,落实人员参与应急值守工作。

四、预防预警

(一)预警信息。

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作为防汛防台抗旱的重点时期,我局在得到市防指、应急部门的预警信息和各镇(街道)农业重大灾害发生情况的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可能的危害程度开展预警行动。

(二)预警报告。

当收到台风、暴雨洪涝、干旱等预测预报时,立即发出农业灾害预警。

(三)预防控制。

1、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预案准备。根据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防灾减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灾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能力。

3、技术准备。积极组织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

4、适时防控。根据灾害预测预报,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排涝、覆盖、灌水等相应防范措施。

五、风险排查

(一)排查启动。根据上级部署、市防指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一般每年汛前组织一次全市综合性排查,预判可能受自然灾害影响领域在灾害来临前组织临灾排查,加强灾中巡查、灾后复查。

(二)排查内容。重点针对种植业、畜牧业、农家乐、农业设施设备、农田基础设施、农用物资仓储以及国有农场等领域,排查防灾减灾工作措施落实、灾害风险隐患等情况。

(四)排查整改。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整改后进行实地核实、逐一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六、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分为四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响应等级启动后应及时张贴标识。

(一) Ⅳ级应急响应。

1.应急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成员会商灾害形势,调度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研究防灾减灾措施,安排部署灾害防御工作,视情派出指导服务组。落实和执行市防指的各项工作要求;

2.严格执行 24 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工作部署,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农家乐、农业防台情况;

3.通过农民信箱或其他快捷手段将预警通知到农户、养殖户和农家乐经营户,提前做好防御准备,每日一次;

4.做好农家乐适时停业和游客转移准备工作;

5.每日15时向市防指报农家乐关停与游客转移情况、农业防御情况及市防指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 Ⅲ级应急响应。

1.应急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成员会商会议,调度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研究防灾减灾措施,安排部署灾害防御工作。落实和执行市防指的各项工作要求;

2.严格执行 24 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工作部署,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

3.通过农民信箱或其他快捷手段将预警通知到农户、养殖户和农家乐经营户,提前做好防御准备;

4.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

5.动员和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6.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7.帮助受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物资;

8.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指导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9.督促指导全市农家乐适时关停,做好游客安置工作;

10.A、B 岗进驻市防指值班,同时派出 1 人入驻市防指,参与信息统计组工作;

11.每日 7 时、15 时向市防指报农家乐关停与游客转移情况、农业防御情况及市防指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三)Ⅱ级应急响应。

1.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全体成员会商会议,调度灾情进展,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启动应急预案。根据职责落实相关工作,落实和执行市防指的各项工作要求;

2.严格执行 24 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工作部署,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适时派出指导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业救灾工作;

4.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做好分配下达;

5.帮助受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物资;

6.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指导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7.A、B 岗进驻市防指值班,同时派出 1 人入驻市防指,参与信息统计组工作;

8.每日 7 时、15 时向市防指报送农业与农家乐防御情况、险情灾情处置情况及市防指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四)Ⅰ级应急响应。

1.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全体成员会商会议,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应急抗灾工作。根据职责落实相关工作,落实和执行市防指的各项工作要求;

2.严格执行 24 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工作部署,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

3.派出指导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受灾情况,指导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4.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做好分配下达;

5.帮助受灾地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物资;

6.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指导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7.A、B 岗进驻市防指值班,同时派出 1 人入驻市防指,参与信息统计组工作;

8.每日 7 时、11 时、15 时向市防指报送防御情况、灾险情、措施情况及市防指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五)响应变更和终止。

我局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时间与市防指保持一致,一般不再另行发文,当收到市防指响应变更和终止或当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报显示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情况的变化信息时,通过浙政钉工作群转发告知相关单位变更和终止应急响应。

(六)灾情信息报送。

1、灾情信息采集。采集内容包括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成灾、绝收面积等情况;灾后动、动植物疫情发生情况及预测等。

2、灾情信息报送。灾害发生后,指定科室、专人归口统一上报信息。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或涉及人员伤亡的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并补报详情。

七、灾后救助

重视灾后救助工作,加强救灾指导服务,动员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救灾措施,尽快恢复灾后生产,全力保障农业稳定发展。

(一)救助组织。根据灾情实际和工作需要,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公室负责组织研究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措施,组派专家指导服务组,加强对受灾地区农业生产的技术服务。局相关科室对本行业本领域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组织落实相应措施。

(二)救助重点。及时修复损毁农田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协调救灾所需种子、农机等调剂调运,指导加快作物改种补种、畜禽补栏、开展动植物疫病防控,及时无害化处理死亡畜禽,推动农产品销售,推进保险理赔,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组织开展农民培训等。

(三)实地指导。向受灾地区派出专家指导服务组,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公室负责专家指导服务组组派;局相关科室视情况组织专业力量赴实地指导,服务情况及时报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办公室。

(四)保险理赔。局财务科协调相关保险机构,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勘查、定损和理赔,并及时了解掌握保险理赔进展情况,将相关信息报送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办公室。

(五)资金支持。会同有关科室积极向上级汇报灾情,争取救灾资金支持。

八、复盘评估

组织开展复盘评估工作,认真总结农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不断完善长效机制。

(一)复盘组织。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公室牵头做好复盘评估工作的部署、汇总、反馈以及闭环整改工作,统一组织全局性复盘工作;局相关科室根据职责开展复盘,并将复盘总结报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公室。

(二)复盘内容。对农业自然灾害的基本情况、灾害损失及成因、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及存在的短板问题、恢复生产及灾后影响等进行总结评估分析,提出和落实改进意见建议,探索形成防灾减灾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

(三)复盘要求。复盘工作既要查找问题,也要总结经验,强化复盘成果的转化落实,对好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机制性工作制度,对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压实责任,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遏制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持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九、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预案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与解释,报市防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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